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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 公平會

精饌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銷售商品或服務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罰15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9年4月29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29)日第1486次委員會議決議,精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精饌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或服務,未事先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精饌公司於101年1月向該會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銷售「美麗新世界契約」等商品或服務。該會於108年12月查悉精饌公司招募傳銷商,推廣、銷售合作廠商品饌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稱品饌公司)之「品饌國際【快意生活家】契約」(下稱「快意生活家契約」),可享有品饌公司提供之「每年5次免費(雙人房)住宿及設施之使用」旅遊優惠,以及精饌公司免費宅配優質商品等福利。另精饌公司傳銷商推廣、銷售「快意生活家契約」,可獲取相應積分值,進而領取相關多層級獎金,精饌公司亦實際受理傳銷商解除或終止契約之退貨退款,故「快意生活家契約」核屬精饌公司傳銷商品或服務,惟未事先報備,核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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