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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5 | 公平會

香港商成世紀集團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變更傳銷制度,未於實施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罰5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9年8月5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5)日第1450次委員會議通過,香港商成世紀集團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下稱成世紀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未於實施前依法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成世紀公司係108年9月間向該會完成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主要銷售傳銷商品為食品。獎金制度分為拓展獎、銷售獎、經營獎、管理獎、分紅獎、促銷方案及旅遊獎勵活動等7種,並設定當所有項目獎金加總(不包含旅遊獎勵活動)發放超過總營業額60%時,針對銷售獎啟動K值,亦即該公司發放獎金比例不會超過報備之獎金合計數占總營業收入最高比例,惟該會於109年3月間派員對成世紀公司進行業務檢查,查悉該公司於108年11月開始發放獎金,108年11月、12月及109年1月之獎金發放比例均超過該公司報備之獎金合計數占總營業收入最高比例,與報備所設定獎金發放上限K值不符,涉及獎金計算方法等傳銷制度之內容,屬變更傳銷制度,卻於實施前未向該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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