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29°
( 32° / 28° )
氣象
2025-06-11 | 公平會

公平會提醒業者從事多層次傳銷應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

公平會在本(11)日第1756次委員會議通過,鑠樂國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並去函警示。
公平會表示,鑠樂公司於通訊軟體群組刊載「鑠樂商城分銷系統」獎金制度,會員依其組織不同層級銷售商品的差價領取差額點數以換取獎金,並得因推廣、銷售商品及所轄團隊累計達一定積分,獲得團隊積分獎金、區經理月目標獎金、區經理月平級返利及區經理季目標獎金等,且會員依其發展組織團隊累積達一定積分,取得晉升官方代理、分銷商、總經銷、區經理之層級資格。因為鑠樂公司規劃多層級抽佣關係及團隊計酬,使會員得透過介紹他人加入,建立多層級組織,獲得介紹他人參加並推廣、銷售商品,及領取因被介紹者再介紹他人參加並推廣、銷售商品的獎金,進而達到銷售鑠樂公司商品為目的,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規範之多層次傳銷定義,但是未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民眾於加入多層次傳銷組織前,可以上網至公平會網站(網址:https://fair.ftc.gov.tw/fair/report/report_search.aspx),查詢業者是否在該會已完成報備,而業者也要在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檢具載明法定事項之文件、資料向該會報備,以免觸法!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