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34°
( 36° / 32° )
氣象
2025-08-14 | 今日新聞

奧企派中國律師 全律會:來台執業不合法

奧企派中國律師 全律會:來台執業不合法
台中法院一起官司中,驚見劉姓中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示意圖/123RF)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地院開庭驚傳「中國籍律師」現身!13日一場台商與奧地利公司民事訴訟中,奧地利公司派出的劉姓中國律師,當庭自稱公司法務、要直接擔任訴訟代理人,立刻引爆對造律師蔡昆洲強烈反彈。法官雖緊急裁定不准代理,但仍准其當送達代收人。消息曝光後,法律界震撼,檢方火速分案偵辦,直指此舉恐違反《律師法》,全律會更嚴正警告:「中國律師來台執業,不可行、也絕不合法!」

事件發生在台中地方法院,該案為一宗台商與奧地利公司之間的民事糾紛。據全國律師聯合會與台中律師公會查證,庭審過程中,劉姓中國律師向法官表示,自己是奧地利公司員工,並以「公司法務」身分要求擔任訴訟代理人。熟悉該人士背景的蔡昆洲律師,立即在庭上提出異議,強調此舉恐繞過台灣對律師資格的嚴格審查程序。

雙方在庭上短兵相接,劉姓律師則辯稱「法律又沒禁止」。法官最終裁定,不准其擔任訴訟代理人,但接受其作為奧地利公司在台的送達代收人,以利法院後續文書送達。雖然裁定避免了其直接代理訴訟,但事件已在法律界引起廣泛關注。

蔡昆洲事後在社群平台 Threads 發文,引用《律師法》相關規定指出,在台灣執行律師業務必須具備本國律師資格;外國律師須經法務部許可,且不得代理適用台灣法律的訴訟。中國籍律師既非台灣律師,也不屬於我國承認的「外國律師」,直接在法院代理恐已違法。他並質疑奧地利公司與該律師是否基於政治立場,刻意選派中國律師來台,這形同否認台灣法律與制度的獨立性,將嚴重衝擊司法主權與國家安全。

台中地檢署今日發布聲明,重申依《律師法》第114條與第115條,外國律師非經許可,不得在台執業,並須於許可後6個月內加入律師公會。檢方已主動分案,指派檢察官查辦,將釐清此案是否涉及違反律師法的刑責。

全國律師聯合會則嚴正表態,中國律師來台執業「不可行,也絕不合法」。該會指出,若容忍此類行為,恐開啟先例,讓境外人士繞過律師資格審查進入我國司法體系,不僅侵蝕本土律師專業,更會對司法安全與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此案目前正由檢方持續調查中,法律界也呼籲主管機關加強邊境與司法程序把關,防止類似爭議再度發生。



相關新聞


國道「車遛人」全被拍 女駕駛逆向追車 網酸:這都能上路?


台鐵普悠瑪翻車致6歲童終身殘疾 司機連台鐵賠償近2千萬確定


姪子拒檢逃亡遭警誤殺 死者姑姑氣炸嗆法官「最想殺的就是你」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