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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 台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說明萬華區初瓦台北西門店跟嚮辣和牛麻辣鍋西門店疑似食品中毒案

臺北市衛生局於113年4月5日陸續接獲醫院通報,民眾於113年4月2日至5日間食用萬華區「初瓦台北西門店」跟「嚮辣和牛麻辣鍋西門店」供應之餐食後,截至113年4月7日中午12時分別接獲醫院通報13人及9人陸續發生嘔吐、腹瀉症狀並至醫院就醫;由於兩家餐廳截至4月6日晚間通報疑似食品中毒就醫人數達6人(含)以上,爰臺北市衛生局已於4月6日晚間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後續業者需提出改善措施且經衛生局審查、複查合格才可復業。

臺北市衛生局接獲通報隨即於同日(4月5日)對民眾進行健康關心及攝食調查,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派員至餐廳進行衛生稽查,以及疑似食品中毒調查與環境檢體採樣。現場稽查情形說明如下:

一、「初瓦台北西門店」作業環境區域髒污(如廚餘區、抽油煙機、油炸機、烤台、洗滌區、地面有菜渣)、食材未標示分裝日期及部分食材未提供來源憑證等缺失。

二、「嚮辣和牛麻辣鍋西門店」查獲分裝食材未標示分裝日期、部分食材未提供來源憑證及廚餘區檯面髒污等缺失。

針對以上缺失已命業者於113年4月8日前限期改善,期屆複查如不合格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處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另醫院及臺北市衛生局亦分別已採集病患肛門拭子及員工手部檢體、環境檢體、餐廳飲用水等檢體,要判定是否為一起食品中毒案件,須待醫院採集之人體檢體及臺北市衛生局採集之檢體結果出爐(時間約2週),進行綜合研判,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為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倘患者僅一人,亦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如經醫療院所反映有關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臺北市衛生局將立即啟動就食因、症狀、潛伏期等配合人、事、時、地、物等因素調查及判定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為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不論外食或自行烹煮,都需特別注意餐飲場所之衛生狀況,避免生食,且食材充分煮熟,迅速食用完畢,並確實遵守「清潔」、「迅速」、「加熱或冷藏」、「避免疏忽」四大原則,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並妥善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步呼籲民眾如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於第一時間通報,並集中至醫院就醫,以利醫師判別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衛生單位調查,並協助採樣。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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