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平安新村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涉案人員衍生經國三民非營利幼兒園之不當對待幼生案件,本局已聯繫已知受害案生進行調查訪談,前後進行兩次潛在受害幼生之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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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13年12月3日】
【主題:有關平安新村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涉案人員衍生經國三民非營利幼兒園之不當對待幼生案件,本局已聯繫已知受害案生進行調查訪談,前後進行兩次潛在受害幼生之清查】
【臺北報導】教育局強調,停職的教保員不得出入教保服務機構,不得再接觸幼生。議員表示,有家長反映停職之兩名教保員仍進出平安新村教保中心,新任園主任雖表示無此情形,教育局亦將發文國防部確認,或訪查家長,教育局嚴正聲明,如查證屬實,將依教保人員服務條例規定對負責人處最重之處分。至於經國三民非營利幼兒園,亦有家長反應陳姓教保員停職後有入園之情形,園方亦表示無此情形,教育局亦嚴正強調,如查證屬實,將依教保人員服務條例規定對處負責人處最重之處分。
德育健康管理學院經營國防部委託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另有經營經國三民非營利幼兒園。113年8月19日本局獲報該中心之陳姓教保員涉及不當對待幼兒,8月20日教育局立即函文命其停職接受調查,當日起即不得在任何教育場域及托嬰中心任教,不會再與幼生接觸,也不會至其他幼兒園、托嬰中心任教,後經調查審議後,並於11月21日處以最重60萬元罰鍰、「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保服務人員。
本局於8月底獲悉陳姓教保員此前曾任職於經國三民非營利幼兒園,疑似有幼生遭受不當對待,遂積極聯絡幼生家長進行訪談。9月中旬即掌握其當時任教班級之幼生,請園方發放問卷,進行第一次清查。
調查過程中,因調查小組認為有取得陳姓教保員陳述意見之必要,該員於113年9月10日遭羈押後,本局多次發函並聯繫檢方請求訪談陳姓教保員未果,該員於11月2日起訴,改由承審法官羈押,本局再於11月26日始獲臺北地方法院同意,預計於12月上旬進入看守所訪談被告。幼生訪談部分,考量幼生有家長陪同接受訪談之需求,已配合家長時間完成訪談,嗣後將綜整所有事證與相關人陳述,儘速完成調查報告。
經國三民非營利幼兒園前陳姓教保員涉及不當對待幼兒案預計113年12月中提送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審認,倘查證屬實將依法裁罰。如有嚴重影響幼兒權益之情事,將提送非營利幼兒園審議會審議,與德育護理健康學院終止契約。為避免有其他潛在被害幼生,教育局刻正進行第2次清查,針對陳姓教保員於該園任教期間,不論是否為其任教之幼生,由本局普發書面陳述意見書,讓家長填寫。
有關德育護理健康管理學院經營之教保服務機構屢次發生幼兒保護事件,本局已列入未來委託辦理非營利幼兒園甄選之劣跡事項,同時列入未來該校承攬或接受市府委託辦理業務之評選考量。
保護幼生在安全的環境獲得照顧,是教育局的責任,針對教保人員涉重大性侵案件,本有必要隨案情發展逐一擴大清查潛在幼生,未來本局將精進與家長溝通之管道,提供充分資訊,讓家長理解並與市府合作,守護幼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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