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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 台北市政府

民生社區都市更新案已有4案,且其中3案已核定,市府將持續協助民眾推動都市更新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13年12月10日
聯絡人:蘇芯慧科長
聯絡電話:2720-8889#8263

民生社區都市更新案已有4案,且其中3案已核定,市府將持續協助民眾推動都市更新

有關報載民生社區因基準容積率低,導致都更無法推動,經查民生社區基準容積率200%之都市更新案已有4案,其中3案經市府核定,已有1案興建完成。另民生社區基準容積率亦非本市住宅區最低,併予澄清。

為協助民生社區自主都更,更新處於108年間設立都市更新工作站,並與「海砂屋都更專業輔導團」、建管處「危老推動師」,深入民間針對不同的老屋改建需求,提供多元重建之專業諮詢服務。除工作站駐點服務,更新處亦持續透過多元方式協助,112至113年間於民生社區辦理法令說明會共4場,協助當地民眾更為瞭解都更相關程序及流程。透過市府不懈努力,目前民生社區內,都市更新重建案已有4案,其中1案已完工;另增設電梯案已完工共7案,施工中共1案。

土地基準容積調整涉及全市公平一致性,容積率需考量人口成長情形、樓地板供給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訂定,且容積增加所生利益仍需辦理回饋,故不宜任意提高。另有關住宅區容積率為各縣市依地區都市計畫發展規劃,並非報載所述一律為225%,故民生社區非因容積率無法推動都市更新,更新處亦持續透過多元方式協助。

為推動老舊建物更新改建,本府已透過多項容積取得方式,增加民眾都市更新誘因,依據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採取都更重建者,原則可申請最高1.5倍基準容積獎勵;市府也在今(113)年3月公告「防災型都更專案」,倘基地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且基地內耐震不足建物,符合該計畫適用對象及相關申請條件,即核予原建築基地基準容積30%之危險建築容積獎勵;此外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之2條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也都是現行法令增加容積的途徑。

至於民生社區依照都市計畫規定,連棟建築物不得個別拆除重建,更新改建須連棟建物及基地所有人同時申請,並同時施工,導致該地區無法依照所有權人意願,推動更新改建,都發局已針對該區都市計畫規定重新檢討,並朝修訂連棟建築物重建規模方向辦理,盡力落實本市推動都市更新目標。民眾如有意願了解都市更新相關法令,取得15人連署均可向更新處申請都市更新說明會。有相關疑問可來電法令諮詢專線:(02)2781-5696 分機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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