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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 台北市政府

病主法施行6週年 鼓勵開啟生命自主對話

發稿日期:114年1月16日


台灣於2019年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這是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法律,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過程,與家人深度溝通,經由醫護人員給予專業意見,在家人及親友見證下,為自己完成預立醫療決定,讓自己決定怎麼進行人生最後的醫療處置;截至113年止,已超過9.3萬人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於健保卡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的意願註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整合醫學照護科主任蔡宏斌說,在重症醫療場域看到許多癌末病人沒有提早與家人討論面對突發意外狀況的處置,要不要施行心肺復甦術或接受維生醫療,以至於後來到急診用上所有急救設備與強心藥物,最終還是離世,讓家人有很深的遺憾與愧疚感。


「我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至少能決定生命的厚度」,蔡宏斌引用這句話進一步說明,我們無法決定可以活多長的時間,但可以自己決定要怎麼活,生命的厚度不在於功成名就,而是能夠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不把生死交到他人手上,而是在自己與家人的共識下,為自己規劃人生的最後一哩路。


蔡宏斌鼓勵民眾與家人開啟對話,一起規劃自己專屬的醫療計畫並做出決定,適時溝通雙方想法取得共識,讓自己決定生命末期的做法及處置,可以避免家人間的爭執與做完決定的自責,也可以捐贈器官給有需要的病人延續生命長度。


蔡宏斌指出,或許你我都還對於病人自主權利、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觀念一知半解,但可以透過多樣的教育課程及實體與線上推廣活動,多元瞭解生命教育的核心觀念,以及安寧療護、器官捐贈的議題,不再將死亡當成禁忌話題,讓生命教育就像空氣一般重要的存在,期待民眾可以一起傳遞生命自主的意義,持續啟發國內對於善終生命教育的對話。

※預立醫療決定意願總計、預立同意安寧意願註記總計、同意器官捐贈總計參考資料: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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