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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 台北市政府

臺北市第67次酒駕累犯公布30名 罰鍰最高者為莊智全酒駕拒測2次罰鍰36萬元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第67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30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22名,酒駕累犯3次7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合計30名(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詳如附件),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615人次(1,522名)。

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莊智全,因第2次酒駕拒測處罰鍰36萬元(酒駕拒測累犯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酒駕累犯3次者有7名,葉朝仁(酒測值0.18mg/L)、趙善睿(酒測值0.30mg/L)、陳奕綦(酒測值1.19mg/L)及陳奕霖(酒測值0.52mg/L)、李宜昇(酒測值0.45mg/L)、林紹維(酒測值0.36mg/L)及龔天成(酒測值0.39mg/L)。駕照處分均已執行,罰鍰未繳納者已移送強制執行。

本次公告名單中22件已結案,1件申請分期繳款,餘7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81萬7,500元。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臺北、新北、桃園各市裁決機關網站查詢。

臺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新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桃園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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