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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 中央社

桃園惡警向越籍女要錢、奪手機 檢起訴求處重刑

前桃園市警局龍潭分局湯姓警員下班期間替越南籍女子修車時,看見對方車內有現金,不但要女子分他錢,過程中搶奪對方手機。桃園地檢署日前依搶奪罪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湯姓警員(已離職),去年1月16日晚間下班時間行經龍潭區中興路392巷時,遇到牽著拋錨機車的越南籍女子,該女請湯警協助查看車輛故障原因。

起訴書指出,湯警在替女子查看時,要求女子打開機車坐墊下方置物箱,因此看見置物箱內放有約新台幣7、8萬元現金,心生貪念下,要求女子關掉手機、與他對分現金。

起訴書指出,湯警不但阻擋女子關上置物箱,還在女子將現金收進包包、撥打電話時搶走手機,甚至在女子要奪回手機時貼近她臉部說「可以親你一個嗎」;女子嚇的拋下手機和機車逃離現場,湯警則將機車置物箱內雨衣、鑰匙棄置後,持女子手機離去。

檢方認為,湯警身為警職所犯非輕,且先前已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遭起訴,卻一再知法犯法,犯後飾辭狡辯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因湯警已與女子達成和解、賠償,因此不宣告沒收,日前偵結以依搶奪等罪起訴。

龍潭警分局今天表示,案發後即主動調查、函請桃檢偵辦,目前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中;湯警已於去年10月辭職,未來將持續加強員警法紀觀念教育,杜絕類似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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