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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 台北市政府

北市勞動局回應:社工日,「社會安全網中的社工勞動破網」記者會所述拖欠社工助理工資一事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非常重視勞動權益,針對相關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與民意代表召開「社會安全網中的社工勞動破網」記者會,關心社工的勞動狀況,茲回應如下:


一、加強勞動條件檢查:

(一)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執行勞動部勞動條件專案檢查計畫,近3年社會工作服務業計檢查68家次,其中違反法條最多者為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另外,114年社工專案檢查,依勞動部規劃執行期間為6至9月,預計對21家社會工作服務業之事業單位實施檢查,其中5家邀請專家學者一同參與,借重外部人士之行業實務經驗及專業,擴大勞動檢查深度與廣度,以求現實狀況及檢查實務接軌,能更完善地捍衛勞工權益。勞檢處近3年檢查情形如下:


近3年社會工作服務業勞動條件
年度
檢查家數
違法家數
違反勞動基準法條項
11121
2
第36條第1項、第39條
112
24
2
第22條第2項、第24條第2項、第35條、第30條第6項、第36條第1項
113
23
1第36條第1項


(二)關於本次記者會中,有說明拖欠「社工助理」的薪資相當嚴重一事,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違反者,可處2至100萬元之罰鍰。違規的態樣,除少付工資外,亦包含遲付工資。雇主應確實遵守勞動法令,不可藉故拖欠發給勞工工資,如有違反規定,北市勞動局將依法調查及處理。


二、落實職業安全衛生:勞檢處受理職業安全衛生法申訴案,近3年社會工作服務業,受理13件,其中違反法條最多者為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另接獲近3年社會工作服務業職災通報案件16件,無發生重大職災。


三、勞動局呼籲,不論是公私部門,雇主均應該確實遵守勞動法令,尤其是勞工之工資,為勞工賴以生活之經濟來源,雇主不應以任何理由推欠,而且應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全額直接給付予勞工如有違反,不論是少付或遲付,均得依法裁處2至100萬元之罰鍰,並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雇主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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