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第76次酒駕累犯公布32名 林彥池拒測7次罰126萬元最高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第76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16名、3次以上者有8名,拒測累犯2次者5名、3次以上者3名,合計32名(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詳如附件1),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899人次(1,774名)。
公告名單罰鍰最高且累犯次數最多者為林彥池,本次拒測累犯第7次罰鍰126萬元,加上前6次拒測處分,已累計高達504萬元罰鍰,禁考駕照33年。林彥池於本市拒測罰鍰累計有288萬元,皆逾期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
本次公告名單中17名案件已結案,5名申請分期繳款,餘10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94萬元。
另上月(114年6月)公告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杜駿宥及楊宏均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如附件2)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
裁決所特別提醒,部分民眾酒駕遇警方攔查時,以為拒絕酒測就可以逃避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責。殊不知第1次拒測罰鍰即高達新臺幣18萬元,累犯者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罰鍰無上限,遲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只要名下有財產所得均可能遭到拍賣或扣繳。除了高額罰鍰外,駕照處吊銷或禁考3至5年,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
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交通局官網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臺北、新北、桃園各市裁決機關網站查詢。
臺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新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桃園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以下空白-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
-
中油煉製事業部響應公益捐再生電腦到非洲
(6 小時前) -
平鎮警辦青春神探體驗營 小小波麗士大顯神威
(6 小時前) -
南台南家扶高中大專生共識營 邀多位受助的高中、大專生引導
(6 小時前) -
高雄市工會行善特攻隊展現高雄做工人的義氣
(6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