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1 | 中央社
黃子洋愛河酒駕釀1死3傷 一審判7年10月
男子黃子洋酒駕衝撞林家釀1死3傷案,雄檢依殺人罪起訴,受害林姓男子更希望能判死。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上午依酒駕致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上午10時針對38歲黃子洋涉酒駕殺人案開庭宣判,法官依酒駕致死等罪判處黃子洋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徒刑,他聆判後沒有太多情緒變化,受害林姓男子則未出庭。
有酒駕前科的黃子洋去年12月26日酒後開車,上車後一路狂飆、闖紅燈、急煞,最後在愛河畔河東路、國民街口撞上林家4口釀1死3傷。高雄地檢署案發後第18天偵結,依公共危險、殺人罪起訴建請重判。
- 新聞關鍵字: 情緒
最新社會新聞
-
-
女子10年內再犯酒駕撞死人遭起訴 法院裁定羈押
(15 分鐘前) -
老翁迷途跌坐路旁 八掌警及時援助安全
(17 分鐘前) -
假介紹建案投資行騙 長榮警阻詐守護民眾財產
(20 分鐘前) -
老翁無力癱倒 後湖警協助聯繫家屬
(25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