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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 中央社

網友喊7倍價賣棒球亞錦賽門票 交易未遂獲判不罰

葉姓網友在網路平台以原價的7倍價格兜售棒球亞錦賽門票,警詢時坦承曾轉售門票獲利遭送辦。士院認為網友與員警間交易未完成,也無從證明網友曾涉當黃牛,裁定不罰,可抗告。

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書指出,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去年11月25日進行網路巡邏,發現葉姓網友於臉書(Facebook)社團「演唱會【讓票.售票.球票】演唱會門票入場券」公開刊登轉售門票廣告。

裁定指出,葉姓網友兜售的是2023年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門票,1張原價新台幣600元,葉姓網友欲以1張高於市價7倍以上的4400元價格、2張門票總價8800元一起出售。

裁定表示,葉姓網友欲從中賺取門票價差7600元,員警喬裝買家透過臉書私訊葉姓網友詢問交易細節後,通知葉姓網友到案說明,此名網友於警詢時坦承曾轉售門票圖利行為。

警方認為,葉姓網友的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因此依法送辦。

士院認為,依據員警與葉姓網友的私訊對話,可知此筆門票交易仍處於議價階段、無交易事實,此法不罰未遂,不符構成要件;另警方指控葉姓網友曾當黃牛圖利,無其它證據可證明此名網友被警方查獲前曾轉售他人門票而獲利,日前裁定不罰,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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