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7 | 中央社
女檢舉門口顧客違停挨罵屎尿 求償店家8萬元敗訴
高雄杜姓女子因在陳姓男子店面人行道前拍攝陳男客人違停車輛,進而發生口角。陳男氣得辱罵「蕭查某」、「屎尿」等語,杜女因此求償8萬,高雄地院判決駁回告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稱杜女長期無故檢舉其店面違停車輛,害他無法做生意,當時只是請杜女不要再拍攝,且此處為社區公用停車位,並無違停事實。至於相關辱罵言論則是對杜女所為的喃喃自語,並沒有要針對對方。
法官勘驗案發當時影片,發現2人是就車輛是否有違停爭執,陳男更因對方手機錄影蒐證行為和回擊言論更加激動,可見得陳男不甘示弱回擊,屬於一般人常見反應,並非單純直接對於杜女人格羞辱、貶抑,據此難認主觀上有直接侮辱故意,因此原告請求賠償侵害名譽權的精神撫慰金新台幣8萬元並無根據,全案審結後駁回杜女告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民國111年3月7日中午因不滿杜女在其店門口人行道前,持手機拍攝客人違規停車發生口角,但爭吵過程中,陳男以「蕭查某」、「屎尿」等語辱罵,杜女事後氣得提起民事求償8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稱杜女長期無故檢舉其店面違停車輛,害他無法做生意,當時只是請杜女不要再拍攝,且此處為社區公用停車位,並無違停事實。至於相關辱罵言論則是對杜女所為的喃喃自語,並沒有要針對對方。
法官勘驗案發當時影片,發現2人是就車輛是否有違停爭執,陳男更因對方手機錄影蒐證行為和回擊言論更加激動,可見得陳男不甘示弱回擊,屬於一般人常見反應,並非單純直接對於杜女人格羞辱、貶抑,據此難認主觀上有直接侮辱故意,因此原告請求賠償侵害名譽權的精神撫慰金新台幣8萬元並無根據,全案審結後駁回杜女告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民國111年3月7日中午因不滿杜女在其店門口人行道前,持手機拍攝客人違規停車發生口角,但爭吵過程中,陳男以「蕭查某」、「屎尿」等語辱罵,杜女事後氣得提起民事求償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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