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0 | 中央社
男子涉殺人逃亡24年 士院國民法官判刑15年
陳姓男子於民國88年間因協商抵債失敗,教唆手下開槍並持開山刀砍殺被害人致死,逃亡24年被逮捕。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今天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士林地院今天晚間發布新聞資料指出,民國88年12月10日晚間7時許,陳男與被害人在台北市士林區一家卡拉OK店協商抵債,因談判破裂,雙方發生衝突。陳男掏出預藏的開山刀威嚇被害人,並指使手下持槍射擊,被害人身中刀傷、槍傷後倒地不起。
被害人送醫後,因右腹部槍傷及全身21處刀傷導致出血性休克,不治身亡。陳男案發後逃亡,士林地檢署於89年發布通緝,直到113年被警方逮捕。案經檢方起訴,並適用國民法官參審制度。
士林地院在選出國民法官後,開庭審理此案。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今天作出一審判決。
士林地院新聞資料指出,陳男犯後否認犯行,但國民法官庭依據相關被告及證人陳述,辯護人自主調查證據等,認定陳男犯殺人罪,事證明確。
合議庭認為,被害人在中彈失去抵抗能力後,陳男仍指使手下持續射擊,並持續砍殺,且事後未對被害人施以救護,顯示非單純教訓或傷害行為,主觀上具有殺人不確定的故意。
合議庭審酌,陳男在協商過程中僅因被害人拒絕抵債而心生不滿,進而行凶,犯罪手段惡性重大且逃逸多年,迄今未能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也未曾進行和解或賠償,難有悔意,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全案可上訴。
士林地院今天晚間發布新聞資料指出,民國88年12月10日晚間7時許,陳男與被害人在台北市士林區一家卡拉OK店協商抵債,因談判破裂,雙方發生衝突。陳男掏出預藏的開山刀威嚇被害人,並指使手下持槍射擊,被害人身中刀傷、槍傷後倒地不起。
被害人送醫後,因右腹部槍傷及全身21處刀傷導致出血性休克,不治身亡。陳男案發後逃亡,士林地檢署於89年發布通緝,直到113年被警方逮捕。案經檢方起訴,並適用國民法官參審制度。
士林地院在選出國民法官後,開庭審理此案。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今天作出一審判決。
士林地院新聞資料指出,陳男犯後否認犯行,但國民法官庭依據相關被告及證人陳述,辯護人自主調查證據等,認定陳男犯殺人罪,事證明確。
合議庭認為,被害人在中彈失去抵抗能力後,陳男仍指使手下持續射擊,並持續砍殺,且事後未對被害人施以救護,顯示非單純教訓或傷害行為,主觀上具有殺人不確定的故意。
合議庭審酌,陳男在協商過程中僅因被害人拒絕抵債而心生不滿,進而行凶,犯罪手段惡性重大且逃逸多年,迄今未能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也未曾進行和解或賠償,難有悔意,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全案可上訴。
- 新聞關鍵字:台北市
-
最新社會新聞
-
台中婦ATM提領2萬元放包包 遭男子搶走逃逸
(22 分鐘前) -
快訊/國1楊梅休息站電動車嚴重車禍 車上3命危、5受傷緊急送醫
(26 分鐘前) -
高雄冬日遊樂園「吉伊卡哇」來囉!
(51 分鐘前) -
台中市一中商圈年貨大街熱鬧開跑|「蛇來一中-舞春市集」萬人共襄盛舉
(58 分鐘前) -
國1楊梅休息站電動車起火 5人無生命跡象搶救中
(59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