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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 中央社

慶富承造巡防艇詐貸1億多 陳慶男二審改判5年4月

慶富公司總裁陳慶男涉獵雷艦詐貸案被判25年定讞,但慶富另涉得標28艘海巡巡防艇購建案,以不實零件發票詐貸約1億1745萬。一審判5年6月,高雄高分院今改判5年4月,可上訴。

慶富造船董事長陳慶男承攬海軍獵雷艦標案,涉嫌虛偽增資,並詐貸新台幣63億多元,遭判25年定讞。陳慶男又因涉承作海科館工程詐貸案,被判7年10個月定讞。高雄地檢署另查出陳慶男因資金周轉困難,積欠包商鉅額工程款,得標海巡署37億多元的28艘「巡防救難艇」購建案,詐貸1億1745多萬元。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慶男辯稱海巡專案部分都是由董事長特助兼下游廠商陳全雄負責,自己幾乎沒有參與,所以不清楚兆豐銀行此案授信過程。但法官依據相關證詞證據不採信其說詞,並依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銀行法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期間,陳慶男等人上訴後改口認罪,部分包商也賠償兆豐銀行獲取諒解,全案審結後今天改判陳慶男5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一審判決指出,慶富公司民國102年4月間以37億4200多萬元得標洋巡總局28艘巡防救難艇購建案,每艘造價約為1億3000萬元,慶富並因此向兆豐銀行簽訂綜合授信契約書。

由於陳慶男105、106年間出現資金缺口,便指示董事長特助兼下游廠商66歲陳全雄,以下游廠商升揚公司名義配合製作不實合約、開立不實發票,並據此向兆豐銀行請款,再由陳全雄將款項匯回慶富。

不過,陳慶男106年1月間又出現資金缺口,遂指示陳全雄出面邀請慶富下游公司開會,陳全雄並向下游公司聲稱若配合將兆豐銀行貸款借給他,慶富就會支付部分積欠工程款。多個廠商並配合製作不實發票,順利獲得兆豐銀行撥款。

陳慶男取得款項後,都用於個人或慶富集團資金調度,但慶富財務狀況持續惡化,導致巡防艇逾期完工交付。海巡署106年11月底發函解約,慶富無法取得海巡專案款項,更無力償還已動用的款項,兆豐銀行才發現受騙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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