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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 周刊王

北市孕媽咪剖腹產後變身障 狀告六星級婦科診所求償200萬元

北市孕媽咪剖腹產後變身障 狀告六星級婦科診所求償200萬元
北市1名產婦在進行剖腹產手術後,疑因麻醉處置不當導致神經受損,雙腳麻木無力,甚至需要領輕度殘障手冊,憤而向診所與2名醫師提告求償200萬元。(示意圖/翻攝pixabay)

[周刊王CTWANT] 北市一間廣受藝人信賴的六星級高端婦產科診所爆出醫療糾紛。1名產婦在剖腹產後,疑因麻醉處置不當,導致神經受損,雙腳麻木無力,甚至需要領輕度殘障手冊,為此憤而向診所與2名醫師提告求償200萬元。本案今(20)日於士林地院開庭,診所否認有醫療過失。

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今日在法庭上,該名產婦透過律師主張,她在生產過程中遭醫療團隊同時施以「脊椎麻醉(SA)」與「硬膜外止痛(EA)」2種麻醉方式,並在術後出現神經異常,雙腳麻木、無法行走,嚴重影響日常生活。產婦主張,醫療團隊在麻醉前未經適當風險評估,且術後症狀也未獲得妥善照護與轉診,認為明顯有醫療疏失。

對此,診所代理律師駁斥,強調並無雙重麻醉失當情事。診所代理律師表示,2種麻醉並非「同時」施用,而是依醫療流程分段施作。其中,脊椎麻醉是在剖腹產手術進行時施用,而硬膜外止痛則在術後持續止痛使用,全程均有詳實記錄。且產婦在術後反映腳麻與無力時,已有值班醫師與護理人員到場評估,並將情況回報相關醫護,否認延誤照護或未妥善處置。

報導並提到,開庭過程中,法官曾針對2種麻醉施作方式當庭提問,並要求婦產科診所方補充醫療指引與處置紀錄。並提醒診所方律師:「你們這類案子不少,是不是該看看內控怎麼了?不一定是有疏失,但這樣不太好。」

目前,這名產婦已經自費到台大醫院進行勞動力減損鑑定,希望作為損害事實的佐證依據。法官則諭知本案將於8月再度開庭,並建議雙方可研議和解方向,以免訴訟曠日廢時、消耗心力。

據了解,硬膜外止痛(Epidural Anesthesia)脊椎麻醉(Spinal Anesthesia)是兩種常見的局部麻醉方式,主要用於手術或疼痛管理(例如分娩)。它們在施打位置、作用範圍、效果持續時間等方面有顯著差異。以下是詳細比較:

一、施打位置:硬膜外止痛將藥物注入硬膜外腔,通過導管持續給藥;脊椎麻醉則單次注射至蛛網膜下腔的腦脊液中,直接作用於脊髓神經。

二、藥物與劑量:硬膜外需較高劑量,藥物(如布比卡因)濃度較低,擴散至神經根;脊椎麻醉劑量少、濃度高,作用更直接。

三、作用範圍:硬膜外可調節麻醉範圍,適合胸腹部手術或分娩止痛;脊椎麻醉範圍較固定,多用於下肢或下腹部手術。

四、起效與持續時間:硬膜外起效慢(10~20分鐘),可持續數小時至數天;脊椎麻醉起效快(2~5分鐘),可持續1~4小時。

五、應用場景:硬膜外適合長時間疼痛管理,如分娩或術後止痛;脊椎麻醉適合快速、短暫手術,如剖腹產或骨科手術。

六、副作用與風險:硬膜外可能引起低血壓、感染或導管移位;脊椎麻醉可能導致頭痛、低血壓或尿瀦留,藥量過高有呼吸風險。

七、技術與體驗:硬膜外技術複雜,患者保留部分運動功能;脊椎麻醉操作簡單,患者麻醉區域完全無力。

總結來說,硬膜外止痛適合長時間、靈活的疼痛管理,起效較慢但可持續給藥,適用於分娩或術後止痛。脊椎麻醉適合快速、短暫的手術,起效快但持續時間有限,適用於下半身手術。至於選擇哪種麻醉方式取決於手術類型、患者狀況及醫療需求,應由麻醉科醫師根據具體情況評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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