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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 中央社

鈕承澤性侵案入監 獲准假釋付保護管束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判刑4年定讞,民國110年11月底入監服刑,日前申請假釋獲准。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裁定鈕承澤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法務部矯正署則說,預計明天中午鈕承澤假釋出獄。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受刑人鈕承澤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先後經判刑及執行,經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檢察官依刑法、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新聞稿指出,經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有據,裁定鈕承澤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矯正署則表示,在收到地檢署的執行保護管束命令後,預計明天中午鈕承澤假釋出獄;依規定,鈕承澤獲釋後,必須在24小時內向地檢署觀護人報到。

全案起於,鈕承澤擔任電影「跑馬」劇組導演期間,107年11月24日1場聚會結束後,不顧女性工作人員反抗,性侵得逞,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背法令,110年9月駁回上訴定讞,鈕承澤於110年11月入監服刑,日前第4度申請假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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