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4 | 中央社
關渡鹹粥店老闆娘命案 凶嫌判刑20年定讞
53歲的周姓男子因追求已婚的關渡鹹粥店潘姓老闆娘遭拒,112年間涉嫌持槍殺害潘女。一、二審依殺人等罪判處周男20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周男於民國107、108年間自友人處取得1把非制式手槍,他於112年3月間追求潘女遭拒絕,又於同年5月間在鹹粥店內消費時,不滿潘女將他加點的菜先給後面點餐的客人,心生怨恨。
112年6月10日,周男帶槍前往鹹粥店,近距離持槍射擊潘女左胸口,行凶後逃逸。潘女送醫後,傷重不治。警方循線逮捕周男。周男於警詢、偵訊期間均坦承犯案。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周男因情感糾紛即無視國家重刑禁令,持槍於光天化日之下殺人,無異將他人生命視如草芥,依殺人罪等判處周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檢察官、周男均僅對量刑部分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周男所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及子彈罪及刑法殺人罪,原審定應執行刑20年,已就相關量刑因子詳為審酌,並無違法或不當,因此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另外,潘女的父母、丈夫及未成年子女另對周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周男求償喪葬費及扶養費等。一審的士林地方法院去年9月間判決周男應賠償家屬共計新台幣2735萬餘元。
周男於民國107、108年間自友人處取得1把非制式手槍,他於112年3月間追求潘女遭拒絕,又於同年5月間在鹹粥店內消費時,不滿潘女將他加點的菜先給後面點餐的客人,心生怨恨。
112年6月10日,周男帶槍前往鹹粥店,近距離持槍射擊潘女左胸口,行凶後逃逸。潘女送醫後,傷重不治。警方循線逮捕周男。周男於警詢、偵訊期間均坦承犯案。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周男因情感糾紛即無視國家重刑禁令,持槍於光天化日之下殺人,無異將他人生命視如草芥,依殺人罪等判處周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檢察官、周男均僅對量刑部分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周男所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及子彈罪及刑法殺人罪,原審定應執行刑20年,已就相關量刑因子詳為審酌,並無違法或不當,因此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另外,潘女的父母、丈夫及未成年子女另對周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周男求償喪葬費及扶養費等。一審的士林地方法院去年9月間判決周男應賠償家屬共計新台幣273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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