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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2 | 中央社

基隆民政處長張淵翔獲交保 高院駁回基檢抗告

基隆地檢署偵辦不實罷免提議書案,聲押禁見基隆市政府民政處長張淵翔,基隆地方法院裁定新台幣40萬元交保,檢察官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抗告確定。

高院指出,經合議庭審理,基檢主張張淵翔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之虞。

高院表示,考量張淵翔於原審羈押訊問中,對於羈押聲請書所載的犯罪事實均已坦承,且相關證據經扣案,檢察官除未能提出張淵翔經原審命具保後,有再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的事證外,也未釋明究竟有何尚待調查的客觀事證可能遭湮滅、偽造、變造。

高院指出,原審所酌定具保金額新台幣40萬元,並無明顯悖於比例原則,且一併對張淵翔限制住居以防範逃亡,對張淵翔應已有相當強制性,足為羈押的替代手段,認定檢察官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基隆地檢署4月28日展開偵查行動,搜索國民黨基隆市黨部等地,並約談張淵翔、民進黨基隆市議員鄭文婷罷免案領銜人紀文荃、國民黨基隆市仁愛區黨部主任張金發等人。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張淵翔、紀文荃、張金發等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基隆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裁定紀文荃、張金發羈押禁見;張淵翔部分,雖有共犯尚未到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其對犯行供承不諱,認無羈押的必要性,裁定4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於現住所,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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