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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 中央社

高虹安涉誣告陳時奮案出庭 被問罷免案未回應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誣告罪,一審判刑10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高虹安進入法院前,被問及對於罷免案投票的看法,她並無回應。

全案緣於,高虹安不滿陳時奮於民國110年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等言論,提告加重誹謗罪;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自訴高虹安誣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高虹安明知博士論文有抄襲期刊論文情事,陳時奮發文指控內容與事實並無相悖,竟對陳時奮提告,具誣告的直接故意,依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案經兩造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今天再度開庭,高虹安進入法院前,被媒體問及對於罷免案投票的看法,她並無回應,快步進入法院。

根據規劃,二審合議庭今天勘驗111年8月26日、9月20日的媒體直播高虹安提告記者會與民眾黨直播高虹安就週刊報導內容澄清記者會畫面,兩造就勘驗畫面表示意見,由於雙方均無聲請證據調查,因此進入言詞辯論程序。

高虹安說,她沒有虛構事實、誣告犯意,非針對陳時奮所指抄襲部分提告,而是就陳時奮誇大不實的言論提告,如果她於提告後刻意修改論文,目的是如同陳時奮所指是誤導檢方,那應該是在提告前修改完,請求還她無罪判決。

陳時奮則說,高虹安於2次記者會提及他扭曲事實、假訊息、無中生有,就是指控他說謊,一審判決已經調查很清楚,高虹安刻意於提告後修改論文,目的是引他入罪。

法官庭末諭知,由於兩造均對科刑部分提起上訴,將另定庭期,針對量刑部分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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