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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 中央社

泰國槍殺案 男子涉幫助殺人判刑7年

台籍王姓男子在泰國經營大麻店,去年2月間與員工周姓男子等人在曼谷與石姓男子處理糾紛時,王男槍殺石男致死。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依幫助殺人罪判處周男徒刑7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王男在泰國經營大麻店,與石男素有糾紛,王男與員工周姓男子、國中同學許姓男子於去年2月25日凌晨搭機抵達曼谷,到王男租屋處,並通知石男到場討論糾紛處理事宜,王男、石男的共同友人林姓男子也聞訊前來。

檢方查出,王男與石男討論過程中一言不合,王男持槍朝石男的左太陽穴開槍,石男倒臥在地,王男將槍枝放回周男房間內的槍箱,後來看到石男仍掙扎呼救,為避免驚動附近住戶,王男指示周男再度取來槍枝,再朝石男左後腦射擊第2槍,石男因而死亡。

檢方指出,王男看到石男已當場死亡,開車搭載林男將石男的屍體載往機場附近,並丟棄藏匿於廢棄商店內,周男、許男則留在現場負責清洗血跡,王男、林男返回現場後,4人與王男的泰籍女友離開泰國逃往東埔寨。周男於去年2月26日搭機返台,遭檢方聲押獲准。

台北地檢署去年依殺人罪起訴王男、周男,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許男、林男、王男目前在逃遭通緝,王男的泰籍女友由泰國司法機構偵辦中。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才是實際下手殺害被害人的人,考量周男坦承幫助殺人犯行,無前案犯罪紀錄,且年紀尚輕,未來社會復歸仍具相當程度的期待可能性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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