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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 中央社

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涉詐助理費 二審仍判12年

國民黨籍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和胞妹等人涉嫌詐領千萬助理費,遭檢方依貪污等罪嫌起訴,一審遭判12年、褫奪公權6年。高雄高分院今天二審,曾麗燕仍判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新聞稿說明,曾麗燕依共同犯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處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不法所得計新台幣1053萬6474元,均沒收。

高雄高分院指出,原判決有罪部分,因有事實認定錯誤、不應減刑而減刑,以及就檢察官已起訴犯行漏未判決等瑕疵,二審撤銷原判決有罪部分,對胞妹曾麗鴻及助理曹雪禎改判,分處4年4月及2年9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及2年。

高雄高分院表示,曾麗燕自民國99年起歷任高雄市議會(縣市合併後)3屆議員,並在第3屆時補選為高雄市議會議長。她涉嫌在就任期間與胞妹等人多次以人頭助理或低薪高報方式,詐得千萬公費助理補助費,挪為服務處支出等私人用途。全案得上訴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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