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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 中央社

科技業者當詐團假幣商牟利近億元 嘉檢起訴7人

科技公司負責人林姓男子被控擔任詐團假幣商,還拉攏家人、員工加入,半年騙取近新台幣1億元,嘉義地檢署偵結,依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林男等7人,並查扣其房屋、土地4筆。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詐欺集團成員30歲楊男因欠37歲林男180萬元債務,楊男則以介紹林男擔任詐團「幣商」角色還債,雙方約定由楊男擔任詐團的「對接人」,經詐團以「可持現金購買泰達幣投資獲利」等話術對被害人詐騙後,將販賣泰達幣工作「派單」給林男承接。

嘉檢表示,林男等人成立「小熊維尼專業幣商」官方LINE帳號,自去年2月間起,林男指派兄嫂張姓女子擔任客服人員與客戶接洽,再由林男公司員工劉男、許男等人擔任車手,出面向被害人取款、簽署泰達幣買賣合約書,再將泰達幣轉到被害人錢包,事後詐團便要求被害人再將泰達幣轉到指定錢包,進行詐欺及洗錢。

嘉檢說,林男等人以假幣商身分先後對陳姓女子等35名被害人詐騙,直到去年8月間,計詐得9743萬餘元。檢警調查,林男母親李姓婦人也加入詐騙行列,負責管理現金、協助收取贓款、發放車手報酬等;另1名邱姓員工則管理幣商官方LINE帳號,檢視交易流程。

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據被害人報案後,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張建強指揮,發現林男等人以假投資、假幣商手法詐欺、洗錢案件遍及全國各地,則彙整各地35名被害人共同偵辦。

嘉檢偵結,林男等人詐騙,每次收取款項最高達600餘萬元,單一被害人受騙金額超過500萬元有5人,其中更有4人高達1000萬元;林男等人還預先擬定遭警查緝時的應對方式,則與詐團約定,要求被害人向「小熊維尼專業幣商」買幣時,須表明「是看臉書來的」,營造林男等人單純賣幣假象,犯罪手法十分狡詐。

嘉檢表示,林男等人到案後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全案偵結,起訴林男等7人,並分別求處有期徒刑3年至9年不等徒刑,且為保全犯罪所得追徵執行,並向法院聲請扣押林男所有房屋、土地共4筆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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