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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 中央社

跨性別者變更性別須強制手術 祁家威控劉世芳瀆職

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法定性別,依法須提供診斷及手術證明,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認為,此舉嚴重侵害跨性別者人權,且內政部函釋違憲,但未積極修正。今天到北檢按鈴控告內政部長劉世芳瀆職。

祁家威受訪時表示,監委紀惠容的調查案本來說要做糾正案,監察院會改成建議檢討改進,不痛不癢的一個結局,如果是這樣子內政部裝睡是叫不醒的,只好自己勉為其難來告發瀆職,公務員該做不做就是瀆職。

祁家威說,內政部一直引用民國97年的函釋,當年全世界都沒有「免術換證」,當然沒問題,但阿根廷於2012年就開始實施「免術換證」,到2025年短短13年有50個國家「免術換證」。以難易度來說,荷蘭於2001年同婚合法,至今25年後才40個國家同婚合法,由此可知,「免術換證」並不難。

祁家威表示,全世界有37個可以換證的同婚合法國家中,目前除了台灣以外,其他36個國家都實施「免術換證」,希望內政部儘快的從善如流。

根據內政部民國97年函釋,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登記,必須提供兩張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以及摘除性器官的手術證明,

監察院於11月20日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的調查報告,並透過新聞稿表示,內政部延用民國97年行政命令,要求強制摘除原性器官作為性別變更登記申請要件,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國際公約意旨,嚴重侵害人民身體權與健康權,內政部應盡速檢討改進。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發布聲明表示,深切期待行政院與內政部能遵照監察院調查結論要求,包含盡速廢除強制手術要件,還給跨性別公民完整的身體自主權和性別自主決定權,停止讓跨性別人民無意義的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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