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公社急發聲明「切割FANS 17」 律師揪4疑點:為何無小章具名負責?
[周刊王CTWANT] 網路成人平台「FANS 17」擁上萬支影片,日前遭檢舉疑有未成年少女的清涼影片,宛如「創意私房2.0」,檢警也發起搜索、約談,經高雄橋頭地檢署偵辦後聲押蔡姓負責人等6人獲准;其中,有3人更疑為「爆料公社」的負責人或董事。對此,「爆料公社」第一時間發出聲明切割,但律師陳怡凱隨後便點出了該聲明的可疑之處。
爆料公社16日下午發出聲明,強調「本公司僅為資訊分享平台,依法提供中立、即時的資訊服務,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本次刑事偵查所涉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
爆料公社也表示,對於任何將案件與本公司扯上關聯的不實指控與揣測,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呼籲各界保持理性與客觀,尊重司法調查的最終結果,避免擴散未經證實的訊息。
針對這份聲明,律師陳怡凱在臉書粉專「一個律師的筆記本」發文指出,個案事實正在偵查中,不予置評,但撇開「法律追訴權」是錯誤說法不談,「我看到這份聲明書,會覺得有點好奇:既然公司負責人已經關進去了,現在又是誰代表公司發佈這樣的聲明呢?倘若不是負責人,聲明者能就公司的立場負責嗎?」
陳怡凱也質疑,為何發佈出的聲明書,上面只蓋了公司大章,沒有用小章具名負責?「而且,如果聲明者沒有涉案,理應就案情一無所知,為什麼能夠斬釘截鐵地說公司『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好奇怪,有人知道嗎?」
對此,不少網友也紛紛在留言區說到,「非負責人發出的負責人聲明」、「員工幫老闆發聲明真是笑死」、「這就好像李文宗李文娟都被抓的時候,木可還能發聲明一樣吧」、「看來金流還沒有打到蛇七寸」、「我覺得沒有寫『我司』已經很難得了」、「負責人經常只是人頭、領薪水的執行者,這樣的聲明書,進一步提高這種可能性」、「此地無銀300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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