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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周刊王

高雄男不滿司法進度石頭砸門竟判無罪 法官認定精神障礙無加害意圖

高雄男不滿司法進度石頭砸門竟判無罪 法官認定精神障礙無加害意圖
高雄男子怒砸檢署玻璃、對法警叫囂,法院判無罪竟因精神障礙。( 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高雄市1名李姓男子因為不滿自己提告的案件沒有進展,情緒失控,於2023年8月跑到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拿起1顆拳頭大的石頭猛砸大門玻璃,造成破裂又衝到附近的法院,對著值班法警叫囂,試圖用其他物品砸毀法警室的玻璃,場面一度十分混亂雖然警方到場將李男迅速制伏,並依法將其送辦,李男最終卻在法院審理後被判無罪,原因是其並無加害他人的故意,且其精神狀況被認定為有障礙。

此事件發生於2023年8月14日,李姓男子因長期等待自己提告的案件進展,內心壓力積壓,情緒變得非常不穩定,來到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看到門口的玻璃情緒失控,拿起1顆石頭將玻璃砸碎,李男砸碎玻璃後仍未能釋放心中的怒火,便跑到50公尺外的高雄地方法院,對著值班法警不停叫囂,甚至試圖再次破壞法警室的玻璃。

當時正值假日,法院的值班人員有限,無法立即處理這場突發的騷動,法警隨後通報當地警局,新興警分局的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將李男制伏,並帶回警局處理,李男在過程中情緒激動,並未顯示出任何悔意,反而一度表現出不滿情緒,警方將其依《毀損公物》及《恐嚇罪》名送辦,並因為其居無定所,擔心其有逃亡風險,檢方在訊問後決定聲押李男,法院也批准其拘留。

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後,法院對李男的精神狀況進行更詳細的調查,經過精神鑑定,法官發現李男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這使得其對自己處境的理解存在障礙,且基本的認知功能亦受損,李男此行動的根本原因並非意圖威脅或傷害他人,而是由於對司法體系未能及時處理自己的案件感到極度失望與焦慮,李男的行為主要是情緒宣洩,並無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的故意,經過全面考量,法院最終判定李男無罪,並裁定該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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