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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 周刊王

最年輕死囚黃麟凱狠殺前任母女「今晚9點槍決」 司改會急發聲:停止死刑

最年輕死囚黃麟凱狠殺前任母女「今晚9點槍決」 司改會急發聲:停止死刑
死刑犯黃麟凱絞殺前任女友與其母親,2017年死刑定讞,法務將於部今(16)日晚間9點執行槍決,但司改會立刻發聲明,要求暫停執行死刑,請法務部再審核。(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2013年犯下殺害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的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上任後第一道死刑執行令,將於今晚9點槍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會)針對此消息,立刻發表聲明,為黃麟凱求生路,向法務部喊話,請執行檢察官停止死刑,並針對本案死刑執行再加審核。

司改會聲明全文:

聲明|依執行死刑規則第三條,請執行檢察官停止死刑

《執行死刑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法務部令准死刑案件之執行後,應即函送最高檢察署轉送相關之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指派執行檢察官於三日內依法執行死刑。但執行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

依上開規定,縱使法務部長、總統皆已核准死刑執行令,但高檢署執行檢察官仍應審核案件的執行,是否有非常上訴之理由。如有理由,則應暫緩執行,請法務部再加審核。

依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憲判8」)意旨,包含黃麟凱在內的死刑犯得依該判決意旨,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從其判決意旨及精神,亦可知主管機關不得恣意執行。如於開啟救濟程序前逕為執行死刑,此即屬違反憲判8意旨、違法之執行。

對此,我們請求執行檢察官本於權責,以及忠於憲判8意旨之法律確信,依上開規則第3條第1項,暫停執行死刑,並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本案之死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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