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會大哥遭小弟刺殺丟山區 花蓮棄屍案2嫌羈押禁見、1人15萬交保
![明仁會大哥遭小弟刺殺丟山區 花蓮棄屍案2嫌羈押禁見、1人15萬交保](https://news.pchome.com.tw/newsdata/society/crwant/20250212/73936487500457316002.jpg)
[周刊王CTWANT] 花蓮地檢署日前接獲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通報,1名楊姓男子經家屬報案失蹤多日。檢察長陳佳秀獲報後極為重視,旋即指派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經指揮員警連日調閱監視器畫面及上山搜尋後,於10日上午在偏僻之吉安鄉山區產業道路邊坡尋獲被害人遺體,並查獲涉案被告3人。
據了解,楊男是竹聯幫明仁會花蓮分會大哥,平時從事販毒活動,2日向胞弟聯繫稱手機不見後就失聯。警方接獲家屬報案後組成專案小組,發現楊男3日晚間在吉安鄉1處檳榔攤搭乘轎車前往白鮑溪山區,經擴大調閱監視器,查出駕駛是綽號阿豪的陳姓男子,車上還有林男、楊男,3人都是死者的小弟。
檢警查出,楊男平常對小弟管教甚嚴,日前懷疑販毒款項遭侵吞,小弟又交代不清,一氣之下將對方狠狠教訓一頓,疑似因此埋下殺機。案發當天,林男、楊男用預藏刀械朝被害人頸部猛刺,再將其推下溪谷,因擔心棄屍地點容易被發現,隔天又找來陳男一起將遺體打包載往他處,目前3人均已遭逮。
被告3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因認楊男及林男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第165條湮滅證據、第247條第1項遺棄屍體等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及逃亡之虞,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陳男涉犯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第247條第1項遺棄屍體等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均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嗣經檢察官蒞庭論告,法院業已裁定被告楊、林2人羈押禁見、陳男以1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另一方面,花蓮地檢署於本件重大刑案發生後,立刻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花蓮分會啟動「一路相伴」關懷機制,於檢察官相驗時陪同被害人家屬並提供必要的法律及其他相關協助,保障犯罪被害人家屬權益。
延伸閱讀
最新社會新聞
-
張顯耀涉中國介選拉抬郭台銘聲勢 檢依反滲透法起訴
(2 小時前) -
議員陳怡君涉貪領助理費 親弟、弟媳列被告晚間移送士檢
(2 小時前) -
2025竹塹城元宵走街祈福巡禮重磅登場 忠信學校分送有緣(五元)紀念幣賀年卡暨燈籠
(2 小時前) -
臺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金蛇賀歲度元宵 大甲媽4月4日遶境起駕
(2 小時前) -
2025白沙坑迎燈排文化節 百年民俗迎燈排 祥蛇獻瑞 點燈祈福
(2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