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科大之亂1/日料店貼單違停車輛竟遭洗負評 學生瘋狂報復他花3年證清白

[周刊王CTWANT] 雲林縣斗六市某間日本料理店2022年7月,因私人停車場糾紛槓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一度鬧上新聞版面,當時盧姓同學欲前往隔壁早餐店用餐,卻將汽車停在日料店停車場,遭店家張貼通知單提醒,怎料事後店家的商家評論,竟出現26則一星負評,林姓負責人不滿店家聲譽受損,蒐證後對造謠者提告,事後卻反被對方提告且收到衛生、消防等單位一連串檢舉,歷經近3年的奔波後證明店家並無不法,林姓負責人也現身訴說一路來的無奈。
回顧整起事件,盧姓學生2022年4月8日到日料店附近店家用餐,卻將汽車停入日本料理店的專屬停車場,遭到貼單提醒表示只給用餐顧客停放,學生竟說:「借停一下又不會怎樣、我雲科很多學生、不給停我就號召同學一起給你負評!」
盧男果然「說到做到」,將此事放上雲科大臉書社團並引發迴響,同校的黃姓學生號召其他同學,於4月13日到4月20日及6月20日留言抵制,李同學則是在4月14日留負評,店家頁面在短時間內共出現26個一星評論。

在一連串的負評洗禮後,林男認為學生舉動已嚴重影響到商家聲譽,因而對當事車主盧男提告進入私人土地,及控訴造謠的黃男、李男妨害名譽,事件卻越演越烈。
「曾經10幾個年輕人衝進來,直接拍桌。」林男無奈表示,在訴訟期間,亂停現象卻是越發猖獗,即使停車場外已明顯公告僅給用餐顧客使用,卻還是經常出現非客人占用停車位情況,「30次搞不好都有了」。
林男回憶,曾有民眾在自家停車場拿著通知單憤怒衝進店內,拍桌要老闆出來當面對質,民眾聲稱只是要去隔壁買早餐,「停一下又不會怎樣」,林男當下也明確告知停車位僅提供店內顧客使用,對方不予理會持續在店內咆嘯,最後是林男報警請員警到場協助才結束這場鬧劇。
而林男提告想保護自身權益,妨害名譽部分卻因沒有犯意及言論自由等因素以不起訴告終,黃男卻不善罷干休,他表示林男在臉書社團上的指控已貶損其名譽及社會評價,對其提告公然污辱及加重誹謗罪,雲林地檢署則認定林男針對先前訴訟之評論非抽象謾罵,屬於個人意見表達,經查後亦無證據指出林男有其他犯行,最終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一直咬著我們不放。」林男表示,對方提告失敗後仍不死心,黃男不服雲林地檢署判決,於2024年3月向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聲請再議,檢方判定林男是將親身經歷進行主觀上的評論,其中聲明或警告內容,出發點是為了維護店家商譽,尚在言論自由範疇內,並非有意要詆毀黃男名譽,最終因無再議理由,予以駁回處分。
黃男聲請再議被駁回後還是不罷休,這次竟遠赴台北市大安分局提告,內容同樣為上述妨礙名譽案件,案件從台北地檢署轉到雲林地檢,檢察官根據過去不起訴判決足認被告罪嫌不足,未傳喚他到庭表達意見,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10款為依據予以不起訴處份。

「我們也不是任人欺負。」林男氣憤表示,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錯什麼,要招來這樣針對,更認為不該就這樣隱忍,被黃男反咬提告妨礙名譽不起訴後,於2024年7月10日對其提出誣告,目前尚未開庭,希望能訴諸法律來捍衛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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