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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周刊王

新婚男入監服刑5個月…出獄後「泰國妻人間蒸發」 苦等19年心寒了

新婚男入監服刑5個月…出獄後「泰國妻人間蒸發」 苦等19年心寒了
(示意圖/翻攝Pexels)

[周刊王CTWANT] 新竹1名男子阿強(以下皆為化名)20多年前和泰國籍女子小芬結婚,女方隨後來台與其同住,起初2人相處和睦,不料他婚後1年因毒品案入監服刑5個月,期間妻子未曾前往探監,甚至在阿強出獄後不知去向,至今音訊全無,讓男方徹底心寒,向法院訴請離婚。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准雙方離婚;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阿強主張,他和小芬於92年7月21日結婚,並於同年8月8日辦畢結婚登記,女方隨後來臺與其同住,初尚能和睦相處,惟原告於93年間因毒品案件入監服刑5個月,被告未曾至監所探視,且待原告出監後,被告已不知去向,音訊全無,兩造迄今已無聯繫長達10餘年,顯見雙方均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請求判決准予兩造離婚。

新竹地院審酌,原告婚後因案短期入監執行,被告即未曾探視、關懷,更於原告出監後斷絕聯繫,兩造自此分居迄今已近19年之久,是兩造長期以來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顯與夫妻應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共創幸福家庭生活之本質相悖,亦顯不合於夫妻應彼此關愛照顧、相互扶攜之婚姻本質。

法官認為,任何人倘處於同一情境,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欲,堪認兩造對於經營和諧幸福之婚姻生活已無任何期待,非但客觀上已無繼續維繫婚姻生活之可能,主觀上亦已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加上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判准阿強與小芬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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