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抗告遭高院駁回 黃呂錦茹涉罷免連署不實「確定羈押禁見」

[周刊王CTWANT]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嫌罷免案「幽靈連署」,上月遭北檢大動作約談、搜索,同月19日獲無保請回。經北檢提出抗告,台北地院於4月25日裁定羈押禁見。黃呂錦茹的委任律師日前緊急赴北院遞狀,主張原裁定有誤,要求撤銷羈押處分。不過,高等法院今天(6日)稍早維持羈押禁見,不得再抗告。
台北地檢署於114年3月7日、3月24日分別接獲告發「吳思瑤立委」、「吳沛憶立委」罷免案之罷免團體,疑有偽造提議書情事,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本署依程序立案後,由承辦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進行調查。
經向中央選舉委員會、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函調前揭罷免案提議人資料,分析相關事證,並查證訊問部分提議人確有遭冒名提議之情事,檢察官為保全證據及追查釐清案情,經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於4月14日指揮調查官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李姓被告等6人之住居所共6處,並通知相關人士到場查證。
經分析搜索、扣押及偵訊所得後,檢方再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於4月17日指揮調查官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黃呂錦茹等4人之住居所及國民黨臺北市黨部、第一區黨部共6處。複訊後,黃呂錦茹遭檢方聲押,但獲北院裁定無保請回。經檢方抗告,北院於4月25日逆轉裁定黃呂羈押禁見。
黃呂錦茹的律師團隊昨天(5日)緊急赴北院遞狀,要求撤銷羈押處分。不過,高院認為,黃呂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嫌重大,且其與其他共犯間關於政治立場及本案犯行部分,均有利害關係,事後又曾指示他人製作某文件傳送予共犯,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最終裁定維持羈押禁見,且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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