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連傳兩起私托教保員虐童案 社會局證實經初判確有不當行為

[周刊王CTWANT] 日前台中市豐原區某托嬰中心才剛爆虐童案,近日台中市南區1間私立托嬰中心,也傳出類似案件。1名家長發現小孩脖子上常常會出現血痕,園長還辯稱是孩子丟積木嚇到教保員,對方受驚後不小心抓傷孩子,不過監視器將教保員對孩子施以不當對待的畫面全部拍下,對此社會局也表示,經初步評估,該名教保員行為確有不當,正在調查是否有其他孩童受害,也將一併向托嬰中心追責。
近日台中市南區1間私立托嬰中心又傳出恐怖教保員案件,1名家長發現小孩脖子上經常出現血痕,要求園方提供監視器畫面後,看到教保員對施以不當對待,導致孩子頭部撞到地板的畫面。此外,教保員也曾捏著孩子的脖子往外推,甚至朝孩子丟擲積木,孩子爆哭後,教保員才發現小孩流血了,並拿衛生紙幫他擦拭。
家長指控,園長起初還辯稱,是孩子丟積木嚇到教保員,對方受到驚嚇後不小心抓傷孩子,向社會局投訴後,社會局卻說「光看監視器跟傷口,不一定能認定不當對待」,家長控訴社會局說法讓人無法接受,要求公開畫面讓大眾評斷。
對此社會局表示,1日接獲通報後,隨即派稽查人員進行行政調查,前往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影帶,經過檢視畫面,以及比對幼童傷勢,初步評估該教保員確有不當行為,涉及違反兒少權法,可處6萬元至60萬元罰鍰。
社會局指出,這名教保員在事發後已離職,目前正在調查是否有其他孩童,遭受不當對待的情況,也將一併追究托嬰中心管理疏失的相關責任。同時社會局也派遣訪視輔導團,至托嬰中心完成密集輔導,提醒托嬰中心管理層輔導教保員改善托育行為,加強內部管理,此外每天也要巡班及調閱監視器。
社會局也解釋,若最終調查結果顯示該名教保員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將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佈其姓名或名稱;此外依第81條規定,將審酌情節嚴重程度,予以一定期限不得擔任兒童福利機構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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