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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 周刊王

林智堅論文抄襲案外案! 余正煌獲不起訴處分

林智堅論文抄襲案外案! 余正煌獲不起訴處分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圖/報系資料照、陳育賢攝)

[周刊王CTWANT] 前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調查官余正煌與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於2016至2017年間,同為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之研究生。余2016年7月發表論文「2014年新竹市長選舉研究:林智堅勝選的政治社會基礎」,林2017年1月發表論文「三人競選之中槓桿者的政治社會基礎及其影響:以 2014新竹市長選舉為例」,余2022年9月控訴林抄襲,遭民眾告發誣告罪,近日獲不起訴處分。

調查官余正煌涉嫌替自己與任職總統府侍衛室的女友范綾玉討回投資損失,疑似違法查詢吸金案嫌犯陳柏銓的個資,還遭檢調查出涉入暴力討債。檢方指出,余正煌與另一名同樣受害的投資人陳誌全(據傳為竹聯幫南堂成員)合作,並找上嘉義市警局兩名員警協助追查陳嫌行蹤。最終疑由竹聯幫明仁會成員出面,將陳柏銓擄走並施以毆打與恐嚇,迫使其償還百餘萬元債務。余目前已被兩度交保,並遭調職至臺東縣調查站,涉案情節仍持續釐清中。

至於被控誣告罪的部分,參照最高法院判決,誣告罪成立必須是「明知對方沒有做過某件事,卻故意捏造不實內容進行告訴或告發」,目的是讓對方受到刑事或懲戒處分。告發的內容必須是完全憑空捏造,若只是因為告訴人誤認、懷疑對方有不法行為,並非故意說謊,就不能算是誣告。即使最終檢調認定被告無罪,或未被起訴,只要當初提出告訴或告發的人主觀上並非出於惡意捏造,也難以構成誣告罪。

檢方考量,由於余確實比林早完成論文口試,且林也確實將余的論文做為參考文獻,故余認為林抄襲自己的論文並非全然捏造,與刑法上誣告罪之構成要件不符;再加上兩人2023年6月已和解、余撤回自訴,因此余正煌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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