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獵石虎還持槍瞄警 失聯移工主嫌落網羈押中

[周刊王CTWANT] 台中地檢署6日日宣布偵破違法獵捕販賣石虎案,涉案主嫌為36歲越南籍失聯移工潘男,於圍捕過程中竟持自製獵槍瞄準、恐嚇警員,經檢警持續追緝終於逮捕到案,檢方漏夜偵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中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接獲不肖人士違法獵捕販賣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之情資,立即分案指派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總隊第5大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東勢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展開偵辦。
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潘姓、范姓、阮姓等越南籍移工涉有重嫌。潘男自2020年10月間起即遭通報行蹤不明,在台失聯流竄近5年,無固定住居所,持自製獵槍於山區遊獵保育類動物再交由合法居留的范、阮姓共犯對外販售。
5月底,專案小組查獲范姓、阮姓男子到案,檢察官訊後諭知以電子腳鐐監控,並擴大追查獵捕成員。
6月4日專案小組掌握潘姓主嫌在台中新社、后里一帶的3處活動地點,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展開搜索,要趁他夜間打獵時人贓俱獲。不料潘男竟持槍瞄準、恐嚇警員,趁警員閃避時鑽入山區逃逸。
警方漏夜追緝,於6月5日在新社區攔截圍捕,終於逮捕潘男,並在新社區的藏身處查扣自製獵槍4把、喜德釘火藥及製造獵槍的零件、工具。警方同時發現山羊肉、穿山甲鱗片等動物遺骸,研判不是針對石虎盜獵,而是見到的野生動物都獵殺,不分種類,目的是賣給越南同鄉等人吃肉、吃野味,檢警目前查獲石虎屍體一隻。


檢方表示,潘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未經許可製造、持有非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非法獵捕、宰殺、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反覆實施之虞,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石虎是台灣現今唯一原生貓科動物,屬於瀕臨絕種的第一級保育野生動物。中檢強調將持續追查釐清犯罪網絡,全面打擊不法盜獵販賣行為,維護野生動物永續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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