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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 周刊王

女赴美與家人失聯33年!父母留遺產胞弟聲請死亡宣告 法院1理由駁回

女赴美與家人失聯33年!父母留遺產胞弟聲請死亡宣告 法院1理由駁回
(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周刊王CTWANT] 有一名洪姓女子33年前飛往美國留學,自此與家人失去聯繫,在台灣的家人不知道她的下落,而近年女子父母先後離世,為了處理遺產繼承問題,洪女的胞弟依民法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不過法院認為,洪女為 有計畫地離境,並非失蹤且未有證據足以證明她死亡,故駁回聲請。

據彰化地方法院今(11)日公開的民事裁定書,一名洪姓女子於民國80年8月飛到美國留學攻讀碩士學位,但洪女出國後就未與家人聯絡。洪女的父母和胞弟在她出國前住在台北,之後將房子賣掉舉家搬到彰化縣北斗鎮,當時洪女的父母也有替洪女辦理遷移戶籍。

直到民國106年洪父過世時,胞弟曾問洪母是否要聯絡洪女,但洪母表示已經與其失聯。到了民國113年9月洪母也辭世,父母留下數筆存款,而洪女的胞弟找不到姊姊,有去警局申報失蹤人口,但警方表示,洪女出境滿2年沒有入境紀錄,又已將戶籍遷出,無法受理。

而洪女的胞弟需要處理繼承父母遺產事宜,於是向法院聲請姊姊的死亡宣告,他認為姊姊失聯33年,應符合民法第8條「失蹤滿7年得宣告死亡」規定。不過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洪女當年出境是去留學,顯然是有目的性離去,而非去向不明,聲請人也不清楚姊姊未和家人聯絡的原因,依時間推估,洪女目前58歲,難以認定她是否生死不明。

法院最終審慎認定,洪女只是單純出境,未與特定人保持聯繫,但無其他佐證之情況,依現行戶籍資料來判斷,她只是遷出國外,故駁回洪女胞弟的死亡宣告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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