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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 | 周刊王

夫颱風天堅持海釣失蹤3年 法院准離婚妻獲子女監護權

夫颱風天堅持海釣失蹤3年 法院准離婚妻獲子女監護權
彰化一名男子颱風天海邊釣魚落水失蹤逾三年,妻子訴請離婚獲法院准許。法院同時將兩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判給母親。(圖/示意圖,Unsplash)

[周刊王CTWANT] 彰化一名男子2021年在颱風期間堅持前往台東海邊釣魚,疑不幸落水失蹤,至今已逾三年無音訊。其妻以「生死不明已逾三年」為由向彰化地方法院訴請離婚,法院日前判准,並將兩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判給女方。

根據判決書內容,2021年7月,該男子與妻子攜未成年子女前往台東長濱鄉旅遊。當時雖已發布颱風警報,男子仍於翌日前往烏石鼻海邊獨自釣魚,不久後被人目擊落水失蹤。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雖展開多日搜救,仍未尋獲其蹤跡或遺體,生死至今未明。

其妻指出,丈夫失蹤後杳無音信,也未負擔家庭生活費,婚姻實質早已破裂。2025年向彰化地方法院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9款「生死不明逾三年」條文訴請離婚。

法院調查發現,男子自失蹤後無勞健保、入出境或通訊紀錄。雖於2023年11月戶籍曾遷移,但係由妻子以戶長身份辦理,男子本人並未到場。經法院合法通知,男子亦未出庭或提出任何聲明。

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生死不明已逾三年,符合法定離婚要件,判決准許雙方離婚。

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問題,法院參採社工訪視報告,認定母親長期獨力照顧子女,與孩子互動良好,具備單獨行使親權能力,並依「主要照顧者原則」與「手足不分離原則」,裁定由母親單獨行使親權。至於父方及其親屬,可依協議與子女安排會面與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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