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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 周刊王

民眾黨翟本喬控「變造公文章戳」 北檢拿4證據打臉

民眾黨翟本喬控「變造公文章戳」 北檢拿4證據打臉
翟本喬控北檢變造章戳,北檢今發布新聞稿回應,強調絕無變造日期之事。(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時,民眾黨過去曾質疑檢察官以赴醫院「視察」沈慶京為由行不當訊問,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主任翟本喬更控檢察官到醫院視察同案被告沈慶京的公文章戳時間造假。對此,台北地檢署今(8月18日)回應,表示已經向法院查詢收發紀錄,時間和戳章相符,絕無變造情事,請外界勿捕風捉影。

今(114)年3月11日,沈慶京與其委任律師在庭上指控,去年沈慶京戒護就醫時,檢察官曾直接帶書記官到部立台北醫院會議室開庭但卻沒有錄音,北檢在2025年3月18日曾發布新聞稿回應,當時是到醫院了解沈慶京身體情形,且事後也有向法院陳報行程。

然而,翟本喬質疑道「為什麼中間的日期是鮮明銳利的,而周圍的章是暗色模糊的呢?」、「林俊言檢察官,為什麼你的文件看起來像是變造過的?」消息一出以後,引發社群及政論節目討論。為此,台北地檢署更發出新聞稿進行澄清。


民眾黨翟本喬控「變造公文章戳」 北檢拿4證據打臉
翟本喬質疑章戳中間的日期是鮮明銳利的,而周圍的章是暗色模糊,有變造之虞。(圖/翻攝翟本喬臉書)

北檢表示,今年3月18日發布的新聞稿,檢附通知函影本,該通知函上的台北地院收發章戳,是本署於2024年10月23日發函送到法院收發室,法院收受通知函正本後,在通知函(稿)上,蓋用同日期的收發章戳,表示法院確實在同一日期收到本署通知函,也作為公文已完成送達程序的證明。

北檢指出,檢方向台北地院調取收受北檢通知函的紀錄,依法院回函檢附的「2024年10月23日」收發室收文、傳送刑事科電腦畫面截圖、收文傳送清單、刑事科送件簿等資料,皆可以證明北檢通知函確實是在「113年10月23日」送到台北地院收發室,絕無所謂變造日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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