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7 | 焦點時報社
5月開始113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 新竹國稅局提醒有關3項服務將自2/15-3/17日止受理申請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申請或撤銷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暨變更郵寄地址等服務,申請期間自114年2月15日至114年3月17日。(圖/新竹國稅局提供)
【焦點時報/記者羅蔚舟報導】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114年5月開始,有關稅額試算3項服務,將自114年2月15日至3月17日止受理申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說明指出,自114年3月18日起,不再受理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一經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以後年度將無法申請恢復適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提醒民眾:(一)自113年度起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二)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欲自113年度起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三)申請變更稅額試算書表寄送之郵寄地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進一步表示,前揭申請項目可於申請期限內上班時間,就近至各地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臨櫃提出申請,但第2項「欲自113年度起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僅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相關服務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 https://tax.nat.gov.tw )線上申請。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表示,民眾如仍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所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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