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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 台灣好報

兒少數位性暴力零容忍!有免於生活被拍攝、販賣性暴力影像和被威脅恐嚇之權利

兒少數位性暴力零容忍!有免於生活被拍攝、販賣性暴力影像和被威脅恐嚇之權利

【記者 丁倩/台北 報導】婦女救援基金會對於黃姓資深藝人涉及購買兒少性暴力影像一事,深感震驚與憤怒,並對此行為對兒少的傷害表示強烈譴責。此類行為不僅對被害者造成難以抹去的心靈創傷,也對社會的倫理道德造成了重大衝擊。作為公眾人物,黃姓資深藝人的行為更是引起了廣泛關注,對此事件的處理不僅關係到社會對此類犯罪的零容忍態度,也關係到如何給予被害人應有的支持與保護。

黃姓資深藝人作為一位公眾人物,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有更高的責任和道德標準。然而,這起購買兒少性暴力影像的事件,從他的行為過程中可以看出,從一開始的否認到後來疑似為了減刑而認罪,這一轉變揭示了他並未真正理解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也未展現出應有的悔過態度。這樣的處理方式,無法讓社會相信他是真心悔過,反而進一步削弱了公眾對他的信任。

作為一位具有高度社會影響力的藝人,黃姓資深藝人應該深知他的一言一行對社會的影響,尤其是對年輕人和兒少群體的示範作用。然而,他的行為不僅僅是對法律的挑戰,更是對道德與倫理的公然踐踏。黃姓資深藝人所購買的兒少性暴力影像外,還帶有個人資訊的影像,這樣的行為無疑是對兒童的性侵害與性猥褻,對受害者造成了不可逆的心靈創傷,並對整個社會構成了巨大的危險。

更為令人擔憂的是,這次事件能夠被查處,主要是因為涉及到性侵害與性猥褻,因此被偵查機構發現。但事實上,這樣的案件背後還隱藏著更多未被查出的購買者。這些未被揭露的案件意味著,仍有更多的人在暗中從事此類犯罪行為,並且由於監管與法律執行的漏洞,這些不法行為難以被及時發現和制止。因此,這樣的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解決,將會對社會和未成年人的安全構成更加深遠的威脅。

黃姓資深藝人作為公眾人物,應當依據法律和社會責任,要對其進行更高標準的處罰。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達到震懾作用,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我們強烈呼籲,所有公眾人物應該時刻警惕自己的行為,並對社會負起應有的責任,為社會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在此,婦女救援基金會提出以下訴求:
訴求一:針對加害人的刑罰應加重
作為公眾人物,長期以來為了滿足私慾,選擇購買兒少性暴力影像。此舉不僅是對法律的公然挑戰,更對社會倫理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傷害。我們強烈呼籲法院應依照法律規定,對其處以高標準的刑罰。只有讓加害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才能對潛在的加害人起到警示作用,達到遏制此類犯罪的效果。

訴求二:應提供被害人賠償與心理輔導
對於所有兒少性暴力影像的被害人,應當提供合理的賠償以及心理輔導服務。這些被害人不僅面臨著身心的創傷,還可能面臨影像再度散布的風險,威脅其人身安全。因此,應加強對被害人的保護機制,並設立專業的心理輔導與支持系統,協助他們重建生活。

訴求三:加害人應禁止從事兒少相關工作
我們強烈主張,加害人應被禁止進入任何可能接觸兒少的行業或職業,尤其是像黃姓資深藝人這樣的藝人,應防止其利用自身的名氣與影響力再次危害兒少。這不僅是對被害人應有的保護,更是對社會負責的態度。

訴求四:推動網路犯罪安全法
當前,數位性暴力犯罪的防治仍存在許多漏洞,特別是在網路平台的監管方面。為此,我們呼籲立法院及相關機構儘速推動「網路犯罪安全法」,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對境內外的網路業者進行管理與監控,確保對數位性暴力的有效防範。

訴求五:呼籲民眾發揮「友善路人甲」精神,積極檢舉並阻止犯罪行為
婦女救援基金會呼籲全體民眾發揮「友善路人甲」的精神,當發現任何轉傳、販賣兒少性暴力影像的行為時,應積極檢舉並加以阻止。只要我們每個人都能拒絕購買、觀看或下載此類非法內容,便能減少對這些犯罪的需求,從根本上減少兒少性虐待材料的拍攝與製作。每個人的小小行動,能夠幫助我們共同建立一個更安全的社會。

訴求六:對於涉及性暴力與性剝削的案件,應修相關司法文書僅以簡要方式呈現案件基本情節,並刪除被害人的個人資料及敏感證據。這樣的修訂能夠在保障司法透明度的同時,有效保護被害人的隱私與安全,避免他們在原本已經遭受重大創傷的情況下,再次受到社會與網路暴力的侵害。

婦女救援基金會將繼續關注此案的發展,我們呼籲全社會共同關注兒少性暴力問題,為所有孩子提供更為安全、尊重的生活環境。(圖/婦女救援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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