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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 台灣好報

撞倒機車裝沒事 幸有「上帝視角」全程見證

撞倒機車裝沒事 幸有「上帝視角」全程見證

【記者 鄭瑞芳/台中 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張教範於日前晚間5時許接獲報案,前往東區自由路段處理一起交通事故,報案人為25歲的蔡姓女子,她向警方表示,當天早上將機車停放在公司附近的路邊停車格,下班準備牽車時,卻驚見機車遭人挪動,仔細查看發現車身有多處擦痕,平時悉心照料愛車的蔡女,當下既心疼又氣憤,立即報警求助。員警製作完成事故資料後,隨即在現場周邊尋找監視器,抬頭一看赫然發現路旁大樓正上方設有一支宛如「上帝視角」的監視器,拍攝角度正好涵蓋案發位置,在屋主協助下,警方仔細調閱影像,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最終鎖定一輛黑色BMW自小客車為肇事車輛。


撞倒機車裝沒事 幸有「上帝視角」全程見證
▲撞倒機車,肇事車輛車身也自傷。

畫面顯示,該輛BMW在停靠路邊時不慎撞倒蔡女的機車,駕駛隨即下車將機車扶起,停妥車輛後卻僅檢查自己愛車的受損狀況,隨即轉身離去,約一小時後,他才返回駕車離開,全程並未報案。警方翌日通知62年次的廖姓男子到案說明,廖男辯稱當時是到附近用餐,一直等待機車車主現身,但因遲遲未見人影,又認為機車應無大礙,才未報警。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舉發廖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違規行為,並協助蔡女後續求償,對於警方迅速鎖定肇事者並積極處理,蔡女也深表感謝。


撞倒機車裝沒事 幸有「上帝視角」全程見證
▲悉心照料愛車的車主,發現機車車身有多處擦傷,氣憤地報警求助。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呼籲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務必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處理,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離開現場,以免承擔更嚴重的法律責任,影響自身權益與他人安全。(照片記者鄭瑞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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