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占用公車停靠區將「重罰」|警呼籲民眾勿存僥倖心理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為改善公車駕駛違規行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今(113)年9月25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針對公車駕駛超速、闖紅燈、不禮讓行人及隨意變換車道等行為進行嚴格取締。專案執行至今已見初步成效,部分公車駕駛行為已有明顯改善。然而,警方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公車招呼站及站牌周邊10公尺範圍內,經常有汽機車違規停放占用,不僅影響公車停靠動線,更造成交通阻塞,甚或引發嚴重交通事故。
為此,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自10月4日起,進一步啟動「公車停靠區大執法」專案,針對佔用公車停靠區、公車站牌及招呼站周邊的違規停車行為進行嚴格整頓。根據統計,今年1至9月期間,第二分局已取締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案件達1056件,有效改善了候車區域安全性,確保公車能順利停靠、乘客能安全上下車,避免因公車無法靠站而造成乘客處於危險境地,或因後方來車擦撞而釀成事故。
台中市北區公車停靠區周邊違規停車的情形尤為嚴重,尤其是在三民路一中商圈、一心市場、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台灣體育大學、五權路東興市場及中清路等重要路段。這些路段因違規占用公車停靠區,導致公車無法正常停靠,對乘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針對上述熱點區域,中市警二分局已列為重點取締對象,未來將加強執法力度,凡違規停車或臨時停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及第56條規定,將處以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強調,即便是短暫停車,只要占用公車停靠區,就構成違規,任何抱持僥倖心理者,均會被依法取締處罰。警方呼籲民眾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在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影響公車順暢行駛,甚至危及乘客上下車的安全。
中市警二分局表示,除了針對汽機車違規占用公車停靠區加強執法外,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對公車及大客車駕駛人員違規行為的取締。透過不間斷的執法與勸導,糾正部分駕駛人不當行車習慣,確保每一位台中市民的行車安全,實現「零星事故也不容許」的目標。警方期望,透過此次專案的實施,能進一步優化市區交通環境,建立更為安全、有序的用路環境,讓所有交通使用者都能感受到臺中市交通秩序的逐步改善。
此次專案也獲得民眾與公車司機的支持。台中市民普遍表示,公車停靠區被汽機車違規占用已是長期以來的交通亂象,對公車停靠及乘客安全造成極大影響。警方大力執法,有助於保障乘客及用路人的安全,同時讓公車能順暢停靠,提高整體交通運行效率。未來,警方將持續加強宣導與執法,努力營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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