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6 | 桃園電子報

車商占用馬路賣車。示意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車商占用馬路賣車 李宗豪籲桃市府加強執法]()
桃園市議員李宗豪於市議會質詢指出,路邊車格原本規劃供民眾短暫停車使用,卻時常被車商當作展示場使用。圖:李宗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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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商占用馬路賣車 李宗豪籲桃市府加強執法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有車商長期占用路邊停車格販售車輛的亂象,民進黨籍市議員李宗豪今(6)日於市議會質詢指出,路邊車格原本規劃供民眾短暫停車使用,卻時常被車商當作展示場使用,嚴重影響居民與用路人權益。他要求市府與警察局強化執法,並明訂「待售車認定標準」,提升取締成效,杜絕違規行為。

李宗豪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占用道路從事商業行為可處以罰鍰,但實務上罰鍰金額過低、執法強度不足,許多車商視若無睹,造成取締成效有限,加上派出所警力有限,難以長時間巡查舉發。

李宗豪指出,還有像是車輛未標明「出售」字樣,僅懸掛寫有數字的紙牌,是否可視為變相待售,依法認定與裁罰。李宗豪建議,市府應儘速研擬「待售車認定標準」讓執法單位有明確依據,避免業者鑽漏洞,也呼籲加強與交通大隊合作,建立通報與巡查機制,確保市容整潔與用路公平。
此外,近日網紅「館長」陳之漢在直播中指稱其中壢健身房員工街頭發傳單時遭人攻擊,報警後警方「沒有受理」、「說很難找到兇手」等言論,引發外界對桃園警方執法作為的誤解。李宗豪認為,相關指控已損害第一線員警名譽,市府應立即澄清事實、還原真相,並對造謠者依法究責。
李宗豪指出,經警察局查證,該案報案當下警方已依程序受理,並陪同報案人調閱監視器畫面,絕無「吃案」情形。面對不實指控,若放任流傳,不僅打擊基層士氣,也損害民眾對治安的信任。李宗豪呼籲,市府主動對外說明,市長與副市長更應力挺基層員警,向社會大眾說明真相,並視情節對散播不實言論者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車商占用馬路賣車 李宗豪籲桃市府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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