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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 桃園電子報

「台版地面師」現身!地政士勾結詐團狠騙7人 海撈4千萬

有詐團利用高齡被害人容易誤信的特性,以假投資、假辦案等手法讓被害人陷入金錢困境後,再安排「金主」伸出援手,實則由熟悉地政流程的地政士出面協助設定不動產抵押,誘簽高額借據與違約條款,一步步奪走不動產與積蓄,使7名被害人損失近4000萬元。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包括林姓地政士在內共14人,求處林姓被告有期徒刑18年,另2名「金主」陳姓、許姓各15年,其餘成員分別求處2年或4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查扣逾1900萬元資產。林姓、陳姓被告2人也遭羈押禁見。



「台版地面師」現身!地政士勾結詐團狠騙7人 海撈4千萬
詐團利用假投資、假辦案等手法一步步奪走房產與積蓄,使7名被害人損失近4000萬元。示意圖:截自freepik

桃園地檢署說,檢察官林奕瑋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桃園市桃園警分局偵辦林姓被告等14人參與詐欺集團共同騙取被害人不動產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林姓被告等14人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之三人以上犯詐欺取財之加重詐欺取財、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1款之特殊加重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一般洗錢等罪嫌,均提起公訴,並審酌被告等人利用被害人年邁易欺,誘使被害人簽署高額不實借款契約,並設定抵押,至被害人無力償付利息,再趁勢索取鉅額違約金,致被害人受近4000萬元之損失且不動產遭設定抵押,惡性重大,建請求處林姓被告有期徒刑18年、陳姓、許姓被告有期徒刑15年,其餘被告則分別求處2年或4年以上之有期徒刑,以資懲處。



「台版地面師」現身!地政士勾結詐團狠騙7人 海撈4千萬
查扣林姓、陳姓、許姓被告金融帳戶共1897萬2706元及美金1萬4541元。圖:刑事局提供

桃檢說明,此案被害人等分別於112年11月至113年10月間,遭詐欺集團以假檢警辦案配合調查、虛擬貨幣高額投資報酬等詐騙方式,要求不動產設定抵押貸借款項交付予詐欺集團後察覺有異陸續報警。經桃檢檢察官整合相關被害人等事證,並調取金流資料調查後發現,詐欺集團於被害人銀行財產已遭詐取後,再假借民間借貸名義,誘使被害人7人提供不動產作為擔保,由詐欺集團成員層轉負責仲介金主之集團成員嚴姓、謝姓、袁姓、王姓、蔡姓、高姓、賴姓、楊姓、李姓等人,以話術使被害人向金主即擔任某地政事務所地政士之林姓被告、金主即被告陳姓、許姓洽談不動產抵押借款,並由林姓被告協助被害人辦理設定不動產抵押設定、簽立高額違約金、利息之借據以套取被害人名下之不動產,俟被害人無力償還高額利息後,再以違約為由索取鉅額違約金,進一步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藉此共同與詐欺集團不法牟利,致使被害人7人等受有近4000萬元之損失。


桃檢接著提到,林姓被告更利用其地政士專業地位及職務便利,於協助辦理相關不動產設定、移轉登記事宜期間刻意對被害人等進行反詐騙宣導、要求被害人簽署免責聲明,甚至被告等人推由成員陪同被害人前往派出所認證未受詐騙,經警員勸阻後,改由被害人在派出所前錄影存證,預為日後推卸民、刑事責任所用,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辦理借貸,待金主匯款後便遭車手薛姓、卞姓提領或旋由詐騙集團以購買虛擬貨幣方式將贓款洗出。


此案經台灣高等檢察署就此類案件整合後,由桃檢檢察官自113年12月20日起,先後執行搜索、拘提、提解林姓被告等14人,林姓、陳姓被告經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查扣林姓、陳姓、許姓被告金融帳戶共1897萬2706元及美金1萬4541元,澈底剝奪犯罪所得。


桃檢呼籲,民眾若接獲自稱「檢警人員」、「投資群組」之來電切勿恐慌、保持冷靜,善用165專線查證,且切勿交付不動產資料進行設定借款,以免落入詐欺集團編織之2次陷阱;並將持續嚴查不肖專業人員之不法行為,以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財產安全。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台版地面師」現身!地政士勾結詐團狠騙7人 海撈4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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