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打擊馬路亂象展現執法成果 舉發危駕破萬件

桃園市警察局為有效防制危險駕駛行為,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違規改裝排氣管未向監理單位申請變更登記、第18條改裝車體設備、第21條無照駕駛、第43條各款項包含蛇行、嚴重超速、逼車、任意減速、拆除消音器、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兩車以上競速等等項目,列為執法重點,並由交通警察大隊統籌轄區各分局攜手落實執法,每月均規劃多次「取締酒駕、防制危駕、靜桃專案聯合稽查噪音車」等專案勤務,於曾發生疑似集體競速、危險駕車或噪音車擾寧情事地點加強勤務防制。

蘆竹分局於4月5日查獲蘆竹區南青路的改裝重機飆車案,林姓、羅姓、李姓、莊姓等多名男子利用通訊軟體LINE群組號召其他成員聚集危駕,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楊舒涵於今年8月底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審理時從重量刑。地檢署表示多名駕駛透過通訊軟體召集,駕駛無牌車高速競駛、逆向行駛並製造噪音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危駕行為若因此肇事致人死亡,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該案除凸顯危險駕駛對公共安全的威脅外,該案查處經過也展現桃園檢警聯手強力執法的決心。
桃園分局員警於8月3日凌晨2點多,在轄區富國路段發現一群青少年騎乘改裝排氣管噪音車夜遊,隨即進行攔查,並通報勤務指揮中心調度交通快打警網進行包抄攔截,於富國路地下道順利將車子攔下,盤查過濾後分別依照「無照駕駛、違規停車、遮蔽車牌、排氣管變更未向監理單位申請登記」等當場告發,機車排氣管有改裝的也通報環保局通知檢驗噪音。其中一位莊姓男子因為「無照駕駛加上遮蔽車牌」被開單,當場噴飛一萬多元,直呼倒楣。另於9月28日凌晨在莊敬路段攔查一名劉姓男子騎乘機車蛇行危駕行為,過程中故意逆向、闖紅燈來挑釁員警,經通報攔截圍捕後攔下,發現劉男無照駕駛外,當場告發危險駕駛、逆向、闖紅燈等,合計罰鍰四萬多,另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中壢分局員警則於10月中旬在中壢區長春二路與長春五路口查獲陳姓、鄭姓、蔡姓等男子於馬路上騎乘無牌機車競速,行為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告發,另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法辦。
根據交警大隊統計,今(114)年舉發道交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件數計1萬1千餘件,道交條例第16條變更排氣管未向監理單位申請變更登記件數計1060件。截至今年10月底,於桃園市各熱點時段、路段加強做警政蒐證通報改裝噪音車,移請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審查達2300件,另環、警、監聯合稽查噪音超標而當場開立舉發單有將近1800件,尤其著重在晚間22點至隔日清晨6點來加強拍照蒐證通報,以遏止改裝噪音車輛深夜擾民情事,市府環保局統計相關陳情案件也下降約3成多,靜桃專案執行成果證明了市府團隊在靜桃計畫中的有效橫向聯繫及落實執行,為桃園市民提供了更安全、更寧靜的交通環境,以期達到「還靜於民」成效。
交警大隊長李維振表示,為加強防制非法改裝排氣管噪音車、危險駕車等情事,已經與各分局規劃區域聯防,針對常有改裝車聚集,甚至有些車輛會從事競速、競技等路段,都是相關分局加強巡邏路檢稽查的重點區域。桃警團隊將持續滾動式規劃區域聯防路檢地點,如遇突發狀況將發揮「交通快速打擊」機制,共同預防及遏止噪音車擾寧及群聚危險駕車情事發生,也會不定時以口袋封鎖方式進行包夾攔截、圍捕,強力取締相關違規,維護良好交通秩序。必要時也將與桃園地檢署、桃園市環保局、監理單位等加強聯繫,涉及刑案的將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全力遏止群聚競速歪風。
危險駕車為「出於妨害他人用路權且違反道交條例的一種危險駕駛行為」,所以在法律責任上,除了違反交通規則的相關罰則外,亦可能會有刑法中妨害公眾往來、強制等罪適用,如果肇事還有過失傷害的刑責,更遑論後續的民事賠償責任。桃警特別呼籲青少年朋友平常應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切勿從事群聚危險駕車行為。否則一旦釀成悲劇,上述的法律責任將接踵而來,切勿只因一時快感而造成個人、社會的巨大成本,將後悔莫及。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警打擊馬路亂象展現執法成果 舉發危駕破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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