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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 上報

鈕承澤不能回家過年了 獄方:涉性侵案、保護管束措施須更嚴謹

鈕承澤不能回家過年了 獄方:涉性侵案、保護管束措施須更嚴謹

「豆導」鈕承澤2018年因涉性侵劇組女助理,遭判刑4年定讞。他去年12月申請第4次假釋獲准,原訂今天(22日)出獄、有望回家過年,但花蓮監獄表示,鈕承澤的相關保護管束措施尚未完備,因此恐怕得等到年後才能讓他出獄。

鈕承澤於2021年11月30日發監花蓮監獄服刑,現已服刑3年2個月,期間3度申請假釋都遭駁回。去年12月鈕承澤申請第4次假釋,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認為鈕已符合規定,核准假釋,原訂今天出獄,且只要保護管束,不用戴電子腳鐐。

花蓮監獄副典獄長楊垂雄說明,一般假釋程序是早上收到地檢署保護管束令,最慢下午就能出獄;但因為鈕承澤是性侵案入監,依據相關規定,性侵案件的假釋釋放必須經過更嚴謹的程序,一定要跟北檢聯繫好報到時間,以及北檢觀護人要跟鈕承澤詳細說明注意事項等。

由於高等法院裁定鈕承澤只需要保護管束、不用戴電子腳鐐,因此北檢在保護管束安排上比較謹慎,「不是一說放就馬上放」。須等北檢把保護管束的細節完備,暗示鈕承澤可能得等過年後才能出來。

高等法院昨天表示,針對鈕承澤聲請假釋,矯正署指出,經查鈕承澤入監服刑至今,合計執行日數(含縮刑)已近3年5月、超過8成5,並依法接受相關身心輔導與治療,符合《刑法》第77條提報假釋門檻規定,由服刑監獄按《監獄行刑法》第116條、《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委請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假釋審查會,依法審查假釋。綜合考量犯行情節、犯後態度(在監表現)及再犯風險等面向後,依委員開會決議結果,陳報矯正署許可其假釋。(延伸閱讀:鄭宏斌)

(延伸閱讀:鈕承澤性侵入獄3年2月 22日假釋出獄不用帶電子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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