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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 上報

狂喝生啤、小米酒還開車 邱軍酒駕撞死人遭起訴、20萬交保

狂喝生啤、小米酒還開車 邱軍酒駕撞死人遭起訴、20萬交保

歌手邱軍於去年12月27日凌晨,在基隆市餐酒館飲酒後仍開車上路,行經信一路時撞上2名在車道上的排班司機,並肇事逃逸,造成李姓司機傷重不治、陳姓司機輕傷。邱軍1月遭羈押禁見,基隆地檢署今(5日)偵結,認定邱軍涉犯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等罪,依法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稍早法院也裁定他2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指出,邱軍在去年12月27日凌晨在基隆市某餐酒館內喝了大量生啤酒及小米酒,凌晨4點5分卻仍開車前往友人住處。途中行經信一路時,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站在車道的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造成1人輕傷、1人重傷,撞擊力大之大,不僅車輛擋風玻璃破裂、後照鏡也斷了。

事發當下,邱軍並沒有停車查看,僅稍微往路邊停靠,隨後又開走。後來停在前方路口等紅燈時,一名許姓目擊者上前攔阻邱軍,拍打汽車窗戶大喊「你撞到人了」,但邱軍不予理會,直接駕車逃逸。事後警方約談邱軍多次,他到案後辯稱當時以為是「撞到石頭」才未停車,十分離譜。

基隆地檢署指出,邱軍明知自己肇事,且被撞的2人有傷或因而死亡,但卻未採取報警、呼叫救護車等措施,而是直接駕車駛離現場,認定其有肇事逃逸之犯意。而被撞的李姓司機送醫急救,7天後仍不治身亡,陳姓司機則受輕傷。邱軍於案發後,仍出席多場跨年晚會,事件爆發後大批網友湧入他的臉書,怒譙:「撞死人還唱得下去?」、「有夠冷血,還有心情上台」等。

基隆地檢署偵結,認定邱軍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與第185條之4第1項「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依法將他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而基隆地院下午也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邱軍以20萬元交保。(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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