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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 周刊王

訂婚3年分手…河南男起訴女友「歸還18萬聘禮」 結果剩不到一半

訂婚3年分手…河南男起訴女友「歸還18萬聘禮」 結果剩不到一半
河南一對情侶訂婚3年分手,男子要求女方歸還聘禮共18萬多人民幣。(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周刊王CTWANT] 情侶分手之後,若無法好聚好散,一定會衍生出許多問題。中國河南有一名男子,和女友訂婚近3年後分手,因為雙方未能達成共識,一狀告上法院,起訴女方及其父母,要求歸還聘禮等共18萬多人民幣,結果也出爐了。

邵陽新邵縣人民法院通報這起聘禮糾紛案,這對男女經人介紹認識,2019年4月舉行訂婚儀式,男子按習俗給女方共8萬多元聘禮。訂婚後2人同居,但因為他不願意,遲遲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結果2022年3月女方提分手,最後挽回不成。

男子指控,交往3年內他在特殊節日為女方及其家人花費近10萬人民幣,分手後經村委會調解,但最後破局,氣得他起訴到法院。對此女方認為,男子所說的聘禮金額不符,訂婚時僅收到50008元人民幣,其他多為虛假陳述,且2人以夫妻名義生活3年,男方不願結婚,過錯在他,沒有權力要求返還聘禮。

法院審理認為,聘禮是附條件的贈與,若雙方解除婚約,所附條件未成就,贈與行為未生效,接受財物方應根據情況返還。因此男方要求返還有據,認定女方收受聘禮為50008元人民幣聘金及價值10515元人民幣的金器,共60523元人民幣。考量2人共同生活較長時間,酌情判定女方要歸還3.6萬元人民幣。

另外,交往中特殊節日的禮品、聘金及含有特殊意義的轉帳,屬於禮節性往來或自願贈與,不予返還。共同生活期間的其他開銷屬於日常消費,也不予返還。最後法院判女方返還3.6萬元人民幣,雙方均未上訴,案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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