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吃藥有解方!學會判斷「黃金補吃時間」藥效不打折

生病吃藥天經地義,不過,有些藥不能自己隨意停止服用,但是,有些藥品在沒有症狀或症狀減輕後就可以自行停藥,例如一般感冒吃的退燒、止咳、鼻塞等用來「緩解症狀」的藥品。
而「治癒疾病」或「延緩病程」的藥則必須按時吃完,像是因為細菌感染引發喉嚨痛而開立的抗生素藥品,隨意停藥可能使殘存細菌產生抗藥性;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藥品也不能因症狀改善就擅自停藥或減藥,藥師提醒,調整藥品劑量也得經醫師評估。
為什麼有些藥,醫師會說沒有症狀或症狀緩解了就可以自行停藥,有的藥卻要按時吃完?
食藥署表示,若是用來治癒疾病或延緩病程的藥品,服藥的時間會比較長,民眾不能因症狀減輕就隨意停藥。
舉例來說,因為感冒引起喉嚨痛就醫,醫師診斷是細菌感染引發,於是開立抗生素藥品予以治療,民眾千萬不能因喉嚨不痛了就停藥,需要依照療程服用完整天數,以免殘存的細菌產生抗藥性,增加治療難度!
另外,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指出,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藥品,民眾千萬不要因症狀改善,就擅自停藥或減藥,等到藥品濃度完全消失,血壓和血糖恐會再度上升,不僅影響醫師對病情的診斷與給藥,嚴重還將導致併發症,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他表示,所有狀況都必須按照醫囑按時服藥,若要調整藥品劑量,也要經由醫師評估才能進行。
而有一類藥品是「緩解症狀」用的,例如:感冒時吃的退燒、鎮咳、鼻塞、打噴嚏、流鼻水藥品等,吃了這些藥,可以讓患者在生病過程中舒服一點,所以只要感覺症狀減輕或消失,就可以停止服用。
「忘記吃藥」該怎麼補吃?還是就乾脆不吃?
不少人曾面臨「忘記吃藥」的尷尬情況,究竟忘記吃藥時需不需要補吃?食藥署指出,民眾可以藉由「吃藥週期的一半」原則(如圖示),來判斷要不要補吃。
進一步來看,如果吃藥間隔時間為 6 小時,若原本 1 點應吃藥卻忘記吃,那麼可以在 3 小時內(下午 4 點前)補吃;但若超過 4 點才發現忘記吃藥,就應直接等到下個吃藥點(7 點)再吃。

「處方藥、指示藥、成藥」到底這 3 種藥有什麼不同?
沈采穎進一步說明,一般民眾常聽到,藥品有分處方藥、指示藥、成藥,這是依藥品的安全性來做分級:
.處方藥:須由醫師開立處方箋,交由藥師或藥劑生調劑後取得使用。
.指示藥:不須醫師處方箋,但要在醫師或藥師的建議指示下使用。
.成藥:因為藥理作用溫和,不須醫藥專業人員指示即可購買,只要依照說明書上指示使用即可。
如果想確認每個藥品是屬於哪一級,可以從藥品說明書或藥盒包裝來確認。
食藥署表示,由於指示藥與成藥不需醫師處方,民眾身體不舒服時,可能會就近至社區藥局購買。服用藥品時,要依照藥師指示或藥品標示的使用劑量,像有些民眾服用感冒糖漿,一次就喝下一瓶,這樣就過量了。
其次,若持續使用指示藥或成藥三天症狀都未好轉或症狀反覆出現,則應儘速就醫;此外,也不要預防性用藥,以為能抵抗病菌,這也是錯誤行為。

文/劉一璇、圖/楊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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